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五)

发布时间:2020-08-2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应该都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需要了解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吧!

第七章  评卷与成绩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评卷工作由司法部统一组织。

司法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年度评卷工作领导小组。

司法部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参与评卷工作。

第四十条  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公布,考生自行查询并打印。

违纪人员的考试结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另行确定。

第四十一条  未经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中的报名、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统计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  客观题考试成绩不进行分数核查,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无成绩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分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司法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的分数核查申请。

第四十三条  司法部负责组织分数核查工作。

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核查后,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或公告通知申请人;分数核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第八章  收 费

第四十四条  负责报名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报名人员收取考试费。

考试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考试收费的规定,会同同级物价部门确定。

第四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和办法,在报名结束后二个月内上交考务费。

第四十六条  各地收取的考试费,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规定支出项目和标准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挪用或者截留。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可参照适用本规则。

台湾居民可以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大陆或者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是指设置考区的直辖市的区、设区的市和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第五十条  本规则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或者参与报名组织、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试实施、试题试卷管理、试卷评阅、成绩下发和分数核查等考试工作的人员,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聘用的考点监考人员、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规定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公司将其所有财产向甲保险公司 投保火灾保险。甲保险公司将该项保险业务的20% 以再保险的方式转由乙保险公司承保。在保险期间 内,该股份公司仓库因遭雷击而发生火灾,造成损失 53万元。根据这些情况,选项所作的表述中哪些是错 误的?( )
A.该股份有限公司仅向甲保险公司履行出险的通知
B.股份公司无权向乙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C.如果乙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20%的保险业务 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甲保险公司可以只向股份公司承 担80%的保险责任
D.如果股份公司未能从甲保险公司获得全部赔 偿,仍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答案:C,D
解析:
。再保险合同是相对于原保险合同而言 的,再保险合同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再保险合 同承保的责任范围与责任期间与原保险合同完全一 致,但再保险合同却是一个独立的保险合同。这就意 味着,原保险的被保险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 偿的请求;同样地,原保险合同并不因为再保险合同的 存在其独立性受到影响,原保险的保险人(即再保险 的分出人)也不得以再保险的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 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据此, 选项A、B是正确的,选项C、D是错误的。解答本题的 依据是《保险法》第28、29条。《保险法》第28条规 定,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 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 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29条规定:“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 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 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 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C. 一项逾期承诺就是一个新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承诺的效力

D. 一项逾期承诺原则上是新要约,但要约人的明示态度可能会决定它的最终效力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____《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____要约与承诺。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理论上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但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根据该条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因此,应选择ABD。

甲酒后驾车被执勤的交警拦下并进行酒精检测,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甲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毫克,同时,交通警察还在甲汽车内发现喝了还剩一半的易拉罐啤酒一听,交通警察将甲带回单位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甲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毫克,属于醉酒驾车。经过讯问,甲坚称自己没有喝酒,交通警察又询问了坐在甲副驾驶的甲的妻子乙并制作了笔录,乙称甲当晚心情不好,开车前在酒店已经喝了两瓶啤酒,刚才在车上又喝了半听。交警次日将甲危险驾驶案移送刑警立案侦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交警在甲车上收集到的半听易拉罐啤酒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B.交警对甲作出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C.交警讯问中甲的辩解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D.交警询问乙的证言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
答案:A,B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见,除了鉴定意见,言词类证据不能从行政证据直接转换为刑事证据,一般需要侦查机关重新收集。故A中属于物证的易拉罐啤酒和B中的鉴定意见都可以转化。但C和D中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以及证人证言属于言词类证据,应当由侦查机关重新收集。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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