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了解!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发布时间:2021-07-11


近几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也是一年比一年多,但是因为内容多,难度大,司法考试也被称之为“天下第一考”,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司法考试相关简介,一起了解一下!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三、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七、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八、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具有本办法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目前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考生们一定要科学合理的规划自己的学习时间,注意劳逸结合,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类推解释、扩大解释、当然解释。 A项,类推解释的特点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无论何种对刑法条文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否为类推解释取决于解释的方法而不是解释的主体,因此,类推解释的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依然是类推解释,而不可能变成扩大解释。故A项错误。
B项,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但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就是类推解释的方法。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故B项正确。
C项,我国刑法区分伪造和变造,如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是个别地方只将伪造行为描写为犯罪行为,如《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就没有独立列举“变造”的情况。如果生活中出现了变造信用卡的,解释为伪造信用卡,按照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理。故C项正确。
D项,总则规定的累犯与分则规定的特别再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成立特别再犯只是应当从重处罚,不禁止缓刑和假释,所以累犯重于特别再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规定,那么重的不适用,轻的特别再犯就更不适用了,这被出题者认为是“出罪时,举重以明轻”,视为当然解释。实际上,“举重以明轻”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即重行为无罪,轻行为自然无罪,而不是针对量刑情节的。笔者更愿意将此观点认定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单选题目,D项就被和谐为正确说法了。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

A.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但是行政机关执行不力的
B.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C.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D.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参见《行诉解释》第155条。

★ 依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在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标准的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我国在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审查采用的是“实质相符”标准
B.我国在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审査采用的是“镜像"标准
C.在我国,银行应对单据的真实性作实质上的审查
D.我国在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审查采用的是“严格相符”标准,允许单单之间、单证之间存在细微的、不会引起理解上歧义的“不完全一致”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明确了我国在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采用“严格相符”标准,而非“实质相符”标准,但在措辞上并未采用“严格相符”的表述,而是援用了UCP600中“表面上相符”的表述;“表面上相符”标准并非“镜像”标准,而是允许单单之间、单证之间细微的、不会引起理解上歧义的“不完全一致”。这一标准是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实践并参考国际标准和借鉴其他国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因此,应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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