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1-06-27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辽宁地区2021年司法考试的考场规则,不清楚的小伙伴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考试总则

1、应试人员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场规定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5、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6、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7、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纸质考试

1、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标明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供监考员现场查验。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上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2、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在答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

3、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致使试卷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现在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厂诉A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2007年1月,甲厂经A县发展计划局文件批准成立,该批文要求甲厂收文后立即办理环保、工商、税务等手续。甲厂在A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后于2007年2月投产,但一直未办理其他法定手续。


2007年10月,甲厂向A县环保局提出申请,请求办理环保手续,A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向甲厂收取了3000元环境监测费,但一直未办理环保手续和履行监测义务。 201 1年10月,A县人民政府发布《某县关于促进环境保护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年1 1月,A县政府以甲厂不符合《规定》为由下令关闭甲厂,但甲厂仍继续运营。2012年1月,A县政府委托甲厂所在镇的派出所对甲厂进行查封,从而使得甲厂生产经营活动被迫停止。甲厂就此行政强制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县环保局收取环境检测费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甲厂可以就县环保局的什么行为申请复议?


2.如果甲厂不服县政府下令关闭该厂的行政行为,想要申请复议,如何确定复议机关?


3.在上题的假设下,若甲厂申请复议时还要求审查《规定》,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


4.甲厂应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法院审理本案时,是否必须适用《规定》?为什么?


6.A县政府委托派出所对甲厂采取查封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7.若甲厂认为查封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答案:
解析:

1.属于行政征收行为。县环保局有两个行政行为,一是行政征收,二是行政许可不作为,甲厂可以就这两个行为或其中之一,向县政府或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2.复议机关应为A县上一级政府,即市政府。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机关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应于30日内依法处理。


4.本案应以县政府为被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的被告应是委托派出所的县政府。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法院可以不适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法院可以以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但必须是在该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


6.不合法。查封甲厂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应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且行政强制行为不得委托。


7.甲厂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甲厂未履行法定手续,一直在违法经营,其违法权益遭到损害时无法取得国家赔偿。




本题涉及《行政强制法》,该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对之前散见于各单行法中或是在单行法中没有规定的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进行了统一规定,考生应当高度重视。四、信息公开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
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
人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
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

A.93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
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法律适用。A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知识产权有三个条文,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交易和侵权责任。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本案中商标权争议发生在中国,原告主张对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进行保护。中国是被请求保护地,归属争议适用中国法,故A正确,B错误。CD项,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所以,D正确,C错误。

下列选项中那些不属于我国先行宪法序言所规定的内容?


A.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B.国家的基本国策
C.国家的根本任务
D.历史发展的叙述

答案:A
解析:

刘某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其表哥孙某是某企业老总,每次纳税时都找到刘某要求其帮忙少征甚至不征税金,数额巨大。孙某每次给好处时都遭到刘某拒绝,于是将价值不菲的礼物送给刘某的妻子,刘某对此全不知情。刘某的行为:()

A.构成逃税罪(帮助犯)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玩忽职守罪
D.未谋取个人利益,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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