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云南曲靖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请广大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 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曲靖市司法局。

二、考前近一个月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参考时须持有考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 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一)“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 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防疫医疗工作组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考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考区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考生在参考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考试秩序和考试氛围。

十、考生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网页刊载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考生本人知悉告知疫情防控事项,承诺参考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为被授予外贸经营权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B、该法只适用于货物进出口
C、该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地区
D、该法规定了对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制裁措施
答案:C,D
解析:
《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6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第29条第2款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D。

曲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的犯罪行为虽然使公私 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也没有法定减轻裨罚情节,但根据 案件概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曲 某有期徒刑8年。曲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检 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复核
B.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最高入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縱书

答案:A,B,D
解析:
。《刑法》第63条第2款,《刑诉解释》第268 条。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 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而不是 改判后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选项C错误。

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公安机关依法承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发表该通知即为履行职责的表现。选项B错误。按照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前者是指授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权利或利益,或者免除其义务的行为,如行政许可。后者是指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一定的义务或者对其权利进行限制的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命令。本题中的通知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而做出劝导,并非负担性的行为。选项C错误。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选项D错误。该通知的发布是行政指导性质的行为,并非强制行为。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相对人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活动。行政相对人是否遵从行政指导,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D
解析:
【考点】同一物上设立的数个担保物权的顺位【详解】按照《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动产抵押采登记对抗主义,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成立,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按照《物权法》第212条规定,动产质权采交付生效主义,同升公司已办理了交付,动产质权成立。因此就同一标的物存有留置权、质权、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第三人,优先于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留置权人最优先,其次为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而后为质权人,最后为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即为丁乙丙甲,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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