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难度大吗?2019年法考通过率更低了吗?想知道就看这儿!

发布时间:2020-04-11


各位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2019年法考通过率更低了吗?法考难度大吗?这些问题你们都很想知道答案吧!那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你们分享这些问题的答案吧,希望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我一起来看看! 

20203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名单中达到100412人,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约为60.4万人,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约为16.6%,较司法考试时期(司法考试时期司考通过率约为10%)提高了一些。

历年司考通过率:


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要给大家分享一些司法考试的备考经验,希望能给小伙伴们一些帮助。

1、对自己的学习能力要有信心。法考考试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主要就是自己要肯花时间投入,不要怕苦怕累。如果一个事情花时间就能做好为什么不做,就怕那种花时间也不一定能做好的事,那才是真正的难。

2、要有毅力。法考考试最重要的就是要花时间坚持不懈,要保证每天都能够排除杂念静心的学习几个小时,要保证学习的连续性。即使有时候你感觉就是学不进去,也要坚持一个小时以上,不然一旦松懈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3、没有压力的通读教材很重要。在看教材的时候一定不能有压力,要先对法律知识有一个认知的框架,尤其对非法本。如果看书的时候背着很大的压力我个人觉得看了也基本是白看,因为根本看不进去。

4、要有好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方法一定要好,根据自身学习状态随时调整,提高学习效率,时间可以少但一定要投入,达到忘我的境界,心境要平和。

5、跟着一些老师系统的复习很重要。既能抓住重点又能系统的全面抓重点,还能给你提供复习的大体框架。

6、听课件、看法条、做题穿插进行。这样既能强化巩固,也能提高学习的效果;并且注意理解不要死记,不要怕重复,因为重复的是重点和考点,考的是应用死记没用。

7、考前多做真题很重要。真题做多了就有题感,有时候就算你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法条但也能选出正确答案。

8、少量模糊的题目和争议的观点不要较真。尤其到最后,记住一个通说或普遍答案就行了。法考考试内容很多,一些具有争议的题目没必要浪费太多的时间。

9、临考前去网上找一个好的学习班可以得到好的信息,也能带着你过一遍重点,增加你的信心。一般这些学习班都会有一些比较准确的考试内容的大致内容,所以这个对于考试是有很大帮助的。

好的,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分享的所有内容了,如果有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资讯的小伙伴,请及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大家,疫情期间注意防护,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赵大、赵海、赵洋三人出资设立大海洋有限责任公司。经三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公司的章程。关于公司的章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B、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公司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
C、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
D、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故A选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故B选项错误,决议违反章程公司股东不可以提起决议无效诉讼,可以提起决议撤销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故C选项错误,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职权而非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D选项正确。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2015年)

A.二审应开庭审理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关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故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B错误。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发回重新审判,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B省高级法院认为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事实上加重了关某的刑罚,故D错误。本题选A。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A.自然人买彩票多倍投注,所获一次性奖金特别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B.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商业保险赔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合并计算,减除费用7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 A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劳务报酬可以实行加成征收,2018年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删除了加成征收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
B项:《个人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所以B项正确。
C项:《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由此可知,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C项错误。
D项:《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第6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并未规定按家庭合并计算,而是个人分别计算,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D项错误。

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答案:D
解析: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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