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报名啦,这些注意事项你应该知道!

发布时间:2020-02-01


小伙伴看过来啦,想知道2020年法考报名的相关内容吗?这里有详细的说明哦,一起来看看吧。

参加2020年法考报名,你应该知道这些!

一、报名方式

法考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区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费用

各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用各不相同,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

上文讲的就是关于2020年法考报名的相关内容了,接下来我们看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吧。

考试方式改革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继续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基础上,《实施办法》在考试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完善。一是增加了计算机化考试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为推广计算机化考试提供依据。二是采取两部分考试的方式。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同时,为充分发挥两部分考试的选拔功能,减轻考生复习备考压力,明确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有效。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法考报名的全部内容啦,还有没有不清楚的小伙伴呢?欢迎您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在这里等你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领海及毗连区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国际习惯法,沿海国对领海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有下列哪些?()
A.沿海国对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任何国家和个人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加以开发和利用
B.外国船舶和飞机在领海上可以无害通过
C.沿海国沿岸任何两个港口之间的航行运输权专属于沿海国船舶
D.沿海国可对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该外国船舶从事执行或加以扣押以进行民事诉讼

答案:A,C
解析:
。沿海国对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任何国家和个人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加以开发和利用,A对。外国的飞机未经允许不得飞越沿海国领海的上空,B错。沿海国沿岸任何两个港口之间的航行运输权专属于沿海国船舶,c对。沿海国不应为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行使民事管辖权而伴止该船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除该船在通过时违反所应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之外,沿海国不得为任何民事诉讼的目的而对该船从事执行或加以逮捕,D错。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须审批机关 批准的是:( )
A.外方合作者向中方合作者转让部分合作企业 合同的权利义务
B.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主 任、副主任的确定
C.合作企业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
D.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解散合作企业

答案:A,C,D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 条规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 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 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 机关批准。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正确。第26条规 定,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 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 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 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不正确。第35条规定,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 理的,应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并报审 批机关批准,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第48条的规定, 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 失,无力继续经营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 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的,合作企业董亊会或者联合管 理机构作出解散合作企业的决定,应报审批机关批准, 所以D选项正确。

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有:

A:权利申报期间没有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
B: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
C:公示催告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D: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再次公告的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BC理由分别依次见《民诉意见》第232、230、235条。要注意的是,选项D中的情形属于程序的自然终结,因而也是属于终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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