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成绩多少分算合格,法考成绩保留多久?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了解!

发布时间:2020-04-16


最近有很多的小伙伴来询问:法考成绩多少分算合格,法考成绩保留多久?这个问题不难,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法考客观题分数线

法考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二、法考主观题分数线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考成绩管理

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同时有许多的小伙伴咨询,报考法考需要的条件有哪些,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区所辖县(),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啦,法考考试是比较难的一个考试,请各位小伙伴们认真准备考试,如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H市的甲公司生产啤酒,申请注册的“向阳花”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A.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标
B.设在H市的丙公司将“向阳花”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使用
C. 丁公司将“向阳花”注册为域名,用于网上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
D.戊公司在自己生产的农药产品上使用“向阳花”商标

答案:B,C,D
解析:
。《商标法》第13条,《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5 条。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安全审查内容的有(  )。

A.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B.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C.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
D.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答案:A,B,C,D
解析: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1)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2)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3)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4)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5)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6)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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