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备考2021年司法考试题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12-09


现在很多考生是不是都很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的题型,因2021年的题型还没有出来,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参考2020年给大家分享一些小技巧。

司法考试有规律可循,以往的考试一再证明了这一点。2002年以来的司法考试尽管每年有调整,但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却没有大变化。2019年司法考试与2018年司法考试相比,总体变化不大,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把握知识上,无论如何,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必为此分心。

前届司法考试反映出一个怎样的规律?2021年的考试趋势将如何呢?(参考2020年的)

说句俗话,大家有没有听过?

单项选择就像娶老婆,姹紫嫣红只能择一而终;多项选择如同选妃子,千娇百媚可以尽纳房中;不定项选择好比红玫瑰与白玫瑰,不挑则已,一挑就错;案例分析是回答情人提问,不仅要回答“你到底爱不爱我”,还要回答为什么。说得很俗,但是事实上,司法考试就是如此!

各科部门法都有基本稳定的考试地位,即考点分布受卷面限制,变化不大。这意味着复习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各有侧重,根据考点分布和难易再计划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比例,不可平均用力;考点考察的频率可由历年试题所反映的知识点来比较,考点的考察难度也可由历年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及大案例体现出来。

民法、刑法考点相应比较固定,重复率高达70%。这意味着要注重掌握历年考点,尤其是前两次司法考试的考点。2020年民法题型和分值不会有大变化,法条、法规无新增内容。

诉讼法考察集中在法条和司法解释上,尤其重司法解释,考察点也重在历年考点,尤其刑事诉讼法更能体现这一特点。这意味着复习时要首先从宏观上把握诉讼法的考察重点章节,这都是常考知识块,然后再从微观上把握具体法条相关司法解释。

第一卷小法由过去仅考察重要法条及表面的知识点已转向考察对重要法条的理解及对各具体知识点的理解,而不直接考察法条和该知识点;往年不考的会计法、审计法也成为考试点,应予掌握。这意味着要认真研讨教材,不仅要准确记忆,而且要理解为主,即客观题主观化,这也是第二、第三卷的特点,而重要法条与重要知识点要绝对把握历年考点。

就议论文来看,2020年会继续保留,选题以当今社会热点为题目,注意焦点访谈与南方周末,2020年考察不仅会有行政法及法理方面,而且刑法及民法方面均可能出题。这意味着要掌握法理和行政法理,而且要掌握民法和刑法的相关知识。

理论深度加大,知识点交叉出现在一道题中,或相关知识点出现在一道题中。即一道题涉及一章或多章内容好几点,使得答对这类题难度极大,只要一选项没把握,通常这道题会答错。这意味着横向联系加强了,复习时尤其注意对比、比较记忆相关的、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一定能拿分。

以上,只是浅谈司法考试的规律及如何准备考试,可以说,2020年的司法考试依然不会脱离这一规律。局部变化不会影响全局稳定,司法改革是渐进的,不是突变式。所以,考生一定要自信, 要认识司法考试的规律,只要掌握了司法考试的考点,再多做题增强实践应用能力,不管题型怎么变,万变不离其宗,沉着应战,一定会胜券在握。

国家司法考试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绝非浪得虚名,刚实行时通过率仅为7%至8%,即使近年来通过率略有上升,也仅在10%至20%左右。

在大家备考国家司法考试的时候要注意,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充足的睡眠对于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九月,天气慢慢转凉,在加上考生心理压力比较大,这时候,容易出现睡眠不佳的情况,而睡眠不好,会直接影响学习的效率,适当的运动会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脱逃罪?

A: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至管制期满未归
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316条规定,A项应认定为脱逃罪,不应选。根据《刑法》第39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B项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遵守规定的行为。由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属于“依法被关押”,不构成脱逃罪。故B为应选答案。C项为组织越狱罪。D项为暴动越狱罪。故本题应选BCD。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和“故意”,这说明法律约束主观心理状态
B.法的约束只能针对行为,而不能针对思想
C.法针对的是社会关系之中的行为(关系行为、涉他行为或交互行为),而非纯粹个人意义上的个体行为(自涉行为)
D.法所针对的关系行为的形式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法的特征
讲解:A项错误。因为尽管法律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和“故意”,但是法律却不约束主观心理状态,法律只能去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至于主观心理状态这一类的内在思想,充其量只能作为一个考察因素,而不能作为法律约束的对象。
法的约束只能针对行为,而不能针对思想;法针对的是社会关系之中的行为(关系行为、涉他行为或交互行为),而非纯粹个人意义上的个体行为(自涉行为),比如在自家砸电视不受法律约束,冲进别人家去砸电视要受法律约束;法所针对的关系行为的形式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比如警察不履行职责要受法律的约束。故B、C、D项正确。

祥瑞化工公司从天空化工公司购买了一批化工产品,后又将该批产品卖给了福盛公司。福盛公司用该批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由于该批化工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生产的产品全部为废品。福盛公司对祥瑞公司提起诉讼。祥瑞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天空公司参加诉讼。请回答第95 ~97题。
对于天空公司的法律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天空公司是本诉的当事人
B.天空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C.天空公司与祥瑞公司是本案共同被告
D.天空公司是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天空公司是本案当事人,不是本诉当事人,选项AB错误,天空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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