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考试大纲何时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5


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各位考生都会根据考试大纲的内容进行复习。那各位考生知道2022年法考考试大纲何时发布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2年法考考试大纲发布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还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也没有通知何时发布,根据2021年法考考试大纲发布的时间预计2022年法考的考试大纲发布时间会在2022年5月份,各位考生要随时关注考试大纲的发布,及时复习。

考试大纲是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基本要求。考试大纲规范了考试命题的范围,考生们要紧扣考试大纲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备考。考试大纲的内容每年都会有变化,但是重者恒重,所以每年的变化一般都不会很大。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2021年法考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原理;第二章、法制工作的基本格局;第三章、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二章、法的运行;第三章、法的演进;第四章、法与社会。

三、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家机构;第五章、国家机构;第六章、宪法的实施与监督;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四、中国法律史

第一章、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第二章、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第三章、隋唐宋元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第四章、明清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第五章、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五、刑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二章、犯罪概说;第三章、犯罪构成;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第六章、共同犯罪;第七章、单位犯罪;第八章、罪数形态;第九章、刑罚概说;第十章、刑罚种类;第十一章、刑罚裁量;第十二章、刑罚执行;第十三章、刑罚消灭;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十八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九章、侵犯财产罪;第二十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一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二十二章、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三章、渎职罪;第二十四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王某先后订立了4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在无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后遗嘱优于前遗嘱的原则。王某所订立的第四份遗嘱为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除适用于紧急情况外,还必须要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由于该口头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王某所立的第三方遗嘱为录音遗嘱,录音遗嘱也需要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此处存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赵某虽然是乙的朋友,但是朋友与继承无利害关系,仍可以作为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有效,应以第三份遗嘱为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共用题干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各国防止气候变化的义务,下列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工业化国家、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
B、工业化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发展中国家购买排放指标
C、发达国家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且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D、“排放权交易”、“集团方式”都是议定书允许采取的减排方式
答案:A,D
解析:
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又是国家主权的最直接体现。一般将国家实践中的管辖权分为如下类型:(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2)属人管辖权,又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在其领土范围内还是领土范围外。且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以及船舶、航空器或航天器等特定物。属人管辖权分为主动属人管辖与被动属人管辖两类,前者指由加害行为实施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后者指由加害行为受害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故选项A、B正确。(3)保护性管辖,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4)普遍性管辖,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目前,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杰克多次在公海上从事海盗活动,属各国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因此选项C正确。一般情况下,任何一国的警察不能到国外行使职权,否则即为侵犯他国主权,故D项错误。


国家主权豁免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回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A、B选项正确。


经社理事会给予非政府组织的咨商地位只有前三种,并没有规定登记咨商地位。


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选行管辖的权利。从国际实践看,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1)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原则)。保护性管辖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一是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其二是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纽伦堡审判及东京审判对于从事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罪行的国家,在承担国家责任的同时,也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即双罚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各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未来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


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故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议定书规定可以采取四种减排方式:(1)两个发达国家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温室气体排放量;(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将欧盟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只需集团总体上完成减排量即可。故选项D正确。


关于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与实践,一般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因此,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逃避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国内层面,国内法可以排除国际法的适用,但国家要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对于三权分立的国家,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均属于国家行为。由此可见,甲国立法机构不是绝对无权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只是甲国的这种做法将会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如果甲国政府做出违背条约的国内立法,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综上所述,C项为正确选项。


国家不当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其国际法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国际法律责任才能成立。主观要件,是指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根据国际法必须能够归因于国家从而构成国家行为;客观要件,是指违背国际义务。即一国行为不符合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的要求。按照所违背的国际义务的性质,国家不当行为可分为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两类。A项所说情况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情况,不构成国家不当行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渎职罪包括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C.渎职罪在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答案:A,B,C,D
解析:
渎职罪是国家机关人员故意过失亵渎职权、职务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体方面是实施了亵渎职权、职务的犯罪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下列不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是:( )

A.甲,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B.乙,因身体原因而导致中断就业的
C.丙,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D.丁,大学毕业1年未找到工作
答案:D
解析:
考查失业保险。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45条。该条列举了3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与ABC选项对应。只有D选项不受该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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