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学科新增内容汇总

发布时间:2021-06-17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同学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的司法考试各学科新增内容汇总,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一起了解一下!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新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法理学

新增法的发现与法的证成考点。

三、宪法

新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四、中国法律史

新增“五院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五、知识产权法

商标权中商标注册的原则新增诚实信用原则。

六、国际私法

区际司法协助中新增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

七、国际经济法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的变化。

八、行政法大纲变化

根据2019年新制定的司法解释,增加关于行政协议诉讼的考点。

九、商法大纲变化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证券法》,证券法相关考点做了较大变化。

十、经济法大纲变化

根据2019年修改后的法律,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相关考点做了较大变化。

十一、环境资源法大纲变化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森林法》,森林法相关考做了较大变化。

十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纲变化

考点无变化。

十三、刑法大纲变化

考点无变化。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目前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关键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014年)( )

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答案: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雕塑的著作权属于雕塑家叶某。选项A中,甲展览馆的行为侵害了叶某的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B、C项中展览馆的行为和冯某的行为,侵犯了叶某的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故D项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构成侵权。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适用。 A项,依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以,只有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为严重”时,才可以被判处死刑。故A项正确。
B项,刑法权威和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同时,在存在相应从轻情节之时,要对相应量刑予以考虑,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故B项错误。
C项,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故C项错误。
D项,定罪和量刑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生效规定,如果社会舆论的意见与法律是相符的,那么判决既符合法律,也同时满足了舆论呼声;如果相悖,那么法官必须依据法律作出判决,而不能违背法律顺应舆论。再者,网民的意见并不等同于民意,用网民意见来决定犯罪人生死,本身就是对法治的破坏。死刑适用有关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故D项错误。

长生公司拟拆除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下列叙述中,符合环境保护法要求的是:()

A.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公司可以自行拆除,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公司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拆除
C.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拆除
D.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答案:C
解析:
。考查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C。

以下属于物权的取得不经登记即可生效的是:()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车辆拍卖,王某拍得了一辆夏利车
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了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答案:A,C,D
解析: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A、C、D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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