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经验分享 速来了解!

发布时间:2021-04-17


法考改革已经两年了,大多数考生都习惯了当前的一年两考模式。考试方式的改变对大家来说已经不再是障碍了,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有效复习,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考的题型与分值

1.法考一般在每年的9月和10月份考试。先考客观再考主观,客观题一天考完,主观题一上午考完。客观题通过后才能报考主观题。

2.客观题:上午试卷一考试科目为:理论法、刑法、刑诉法、行政法、国际公法,考试时间:8:30—11:30,共180分钟。

3.下午试卷二考试科目为:民法、民诉法、商法、经济法、知产、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考试时间:14:00—17:00,共180分钟。

4.主观题:考试时间:8:30—12:30,共计240分钟,仅一卷,5大题。科目:理论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商法,其中最后一题为行政法和商法的选做题,二选一即可,合计180分。

(二)克服障碍

大家开始准备法考的时候,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老师选择问题。我们总会在老师选择上纠结良久,其实这大可不必。无论是哪个老师,他所具备的知识都足以使你通过法考。我们只需要在前期准备的时候,略微了解一下各个老师的授课方式,就能很快选到适合自己的老师。

(三)备考经验

主观题一直是学生的障碍,大家总会觉得主观题准备时间太短,对这个考试没把握。其实不然。主观题跟客观题考的知识点大差不差,就是考察形式不一样。对于主观题,一定要一开始就在电脑上练习,不然到考场上会变得非常被动。如果是打字速度不算快的同学,一定要坚持练打字。通常主观题答题量很大,很多学生都做不完。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复习经验,大家可以参考参考,大家不能因为高强度的学习而自我怀疑,否定自己,只要努力了,你就一定是最棒的,一起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A:请求丁公司和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请求黄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请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款的规定,黄某是丁公司的司机,其驾车是执行职务行为,因此对旅客的赔偿责任应由丁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黄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甲可以要求乙旅行社、丙旅行社、丁公司、刘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乙旅行社、丙旅行社须承担连带责任,丁公司和刘某按照他们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本题C、D为正确答案。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确定无效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撤销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D:对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
答案:B,C
解析:
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自始、当然无效.故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确定无效之前也是无效的,故A项错误。在处理后果上,具体行政行为因为被撤销而丧失或者不能取得法律效力后,如果相关义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执行的,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1)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2)自然人放弃具体行政行为赋予的权益;(3)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4)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5)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其他情形。故C项正确。向法院起诉,须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D项“任何人”表述错误。

牛博朗研习书法绘画30年,研究出汉字的独特写法牛氏“润金体”。“润金体”借鉴了“瘦金体”,但在布局、线条、勾画、落笔以及比例上自成体系,多出三分圆润,审美价值很高。牛博朗将其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并注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羊阳洋公司从该网站下载了九个“润金体”字,组成广告词“小绵羊、照太阳、过海洋”,为其从国外进口的羔羊肉做广告。关于“润金体”及羊阳洋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

A.字体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故羊阳洋公司不构成侵权
B.“润金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可认定为美术作品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C.羊阳洋公司只是选取了有限的数个汉字,不构成对“润金体”整体著作权的侵犯
D.羊阳洋公司未经牛博朗同意,擅自使用“润金体”汉字,构成对牛博朗著作权的侵犯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著作侵权行为的概念。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第4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润金体虽然借鉴了“瘦金体”,但是有独创性,并且可复制,因此可以认定其为作品。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牛博朗将其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并注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羊阳洋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润金体”汉字的行为,构成牛博朗著作权的侵犯。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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