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主要内容之经济法来了

发布时间: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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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大纲之经济法科目每年会在客观卷中考查,主观题不会出题,客观题大约会考10分左右。建议考生在进行经济法复习的时候应建立框架、适当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了解经济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背诵记忆即可,这是根据法考经济法科目学科多而杂、分值较低的特点决定的。

主要内容:

第一章:竞争法:第一节反垄断法;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节产品质量法;第三节食品安全法。

第三章:银行业法:第一节商业银行法;第二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章:财税法:第一节税法;第二节审计法。

第五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一节土地管理法;第二节城乡规划法;第三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节不动产登记。

考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客观题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主观题考试配备法律汇编,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分为同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别为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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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方面,须注意的方面不包括()。

A.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别
B.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无差别
C.诉讼时效期问的起算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D.诉讼时效同样有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的规定
答案:B
解析:
在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方面,须注意以下3点:
(1)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差别。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没有正当的理由超过了仲裁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失去了胜诉权,而在诉讼程序中,诉讼时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抗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其一,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其二,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其三,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后者的起算时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追索拖欠工资的案件。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本来就是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的款项,只是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实际上是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用人单位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却因无款可付或故意拖欠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此种情形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3)诉讼时效同样有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的规定。

某地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审判委员会参审制度规定,在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参与案件庭审和评议,贯彻公开审理和直接审理的原则,并通过个案审理行使监督权,保证了个案审理质量,充分发挥了审判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关于审判委员会和该地人民法院的改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B.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各院庭负责人
C.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
D.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司法组织形式

答案:B
解析:

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

A.向债务人表示撤销其行为
B.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债权人的撤销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途径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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