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依据大纲考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学科组成,全面增补完善相关内容。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19年辅导用书由司法考试的“三大本”调整为“全四册”,各册学科组成: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在重点章节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43个典型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扫描第四卷封底的识别码后,即可全面浏览案例内容。

同时,为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提高备考效率,辅导用书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等内容,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方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五)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大亿公司以调解协议超出仲裁请求范围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不支持,继续执行
B、应支持,并裁定不予执行
C、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裁定中止执行
D、应支持,必要时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答案:A
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外商投资法律中,哪项规定没有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要求?


A.在合资企业中,本地股权应占51%以上
B.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应优先从国内购买
C.合资企业进口货值不得超过当年度出口货值
D.合资企业必须提供外汇平衡的保证

答案:A
解析: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通过邮局购买杂志一本,张三有权在收到杂志7日内无理由退货
B、李四在某网站购物时填写了个人信息,某网站可以不必经过李四同意而搜集有关李四的信息
C、王五在某淘宝网店购物,因为产品缺陷遭受损害,如果淘宝网不能提供该网店所有者的真实信息,王五可以追求淘宝网的责任
D、赵六代言某化妆品广告,因为化妆品的质量缺陷使消费者刘七遭受损害,赵六应当与化。妆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详解:《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商品,未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属于此产品范畴。此外,初级农产品、不动产由于具有特殊性,也不适用《产品质量法》。A选项中奇石是李四捡得,未进行任何加工、制作,D选项中的饮料属于自产自销的产品,B选项中大米是初级农产品,所以三者都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畴,受害人均不能根据《产品质量法》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属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畴,所以钱七有权根据《产品质量法》起诉光明公司,C选项正确。


【考点】消费者权益。详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据此,非现场销售商品如果涉及报纸、期刊,因其具有时效性,不能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规则,A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据此,经营者收集信息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故B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C项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第3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只有代言虚假广告时才需要承担责任,个别产品存在缺陷不等于广告即是虚假广告,不能要求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详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A选项中,自来水公司强行将总表与分表的差额平摊到消费者身上,B选项中,公厕收费畸高,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A、B选项的问题都应给予否定回答,不选。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C选项中,李某不需要消费,即不需要供暖,供暖公司无权以办理停止供暖的时间已过为由强迫李某交纳供暖费,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C选项的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应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该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根据这两条的规定,陈某有权设立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从事非营利性服务,因此陈某的行为合法,D选项的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不选。


【考点】食品召回制度。详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故本题应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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