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用书——《法律法规汇编》

发布时间:2019-07-17


书号:978-7-5620-8248-4

书名: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全三卷)

作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

定价:190.00元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下列人员禁止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是:
A:退休林业局局长王某
B:法官张某
C:律师陈某
D: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张某
答案:B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B.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还包括所有的普通参加者
C.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只包括首要分子
D.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和所有的普通参加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围。参见《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的规定。

张某和汪某签订买卖合同,并定有仲裁条款:由于买卖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在深圳签订合同,后在北京进行交易。但是由于汪某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以张某拒绝接收。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对于本案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仲裁条款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所以仲裁条款无效
B:虽然仲裁条款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仲裁条款无效,张某应当向法院起诉
D:张某和汪某若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仲裁协议无效
答案:B,D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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