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14日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通过后,就会迎来主观题的考试报名,那关于考试报名的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江苏省2020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80元。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市司法局联系。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江苏省主观题考试考区与客观题考试考区设置一致,全省共设13个。报名人员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即为主观题考试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除外)。

三、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江苏省在镇江考区专门集中设置主观题纸笔考试考点,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当至镇江考区的专设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交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江苏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1月,反垄断执法机构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11年至2016年,6家涉案企业在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6家企业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达成协议约定液晶面板价格,在巾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巨大,违法所得达数额巨大。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举报线索。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经查实,该举报情形属实。反垄断执法机构对6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针对上述案情,分析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题目:?

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上述涉案企业的处理以及损害赔偿,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B.如果涉案企业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C.行业协议组织达成垄断协议,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D.若本案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民事诉讼,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起诉的垄断行为之日起算
答案:A,B
解析:
考查构成垄断行为的法律后果。A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中撤销登记须情节严重,而本案中并未涉及,C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D选项错误,原因在于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16条规定。

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共有两间浴室,最大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现张某拟在该浴室内安装一个特大的浴缸,该浴缸占地面积为8.6平方米,开口面积为9.8平方米,装满水后重量达到4吨左右。经检测,该浴缸的安装将危及该楼的安全。请问,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A:公平原则
B:平等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自愿原则
答案:C
解析:
张某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房享有房屋所有权,但该所有权的行使应当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即构成权利滥用。张某所拟安装的浴缸将危及整幢大楼的安全,属于滥用其权利的行为。

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属于公职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的法律事务?( )

A.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B.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C.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D.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答案:A,B,C,D
解析: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公职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下列法律事务:(1)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3)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4)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5)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7)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8)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孙某欠李某25万元已经到期,李某为拖延对王某的债务,通知孙某延期2个月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B:王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C: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25万元
D: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应当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题目中,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延长其到期期限,将债务人孙某的偿还期限延期2个月,对债权人王某已经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王某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题目中,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是20万元,因此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是20万元,而不是25万元。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孙某没有过错,因此王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不必分担。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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