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上海市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5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是不是都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仅供参考)

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上海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之诉。 A项:《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据此,股东不可以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A项错误。
B项:《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在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项正确。
C项:《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第1、2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据此,公司解散之诉中其他股东不能成为被告,C项错误。
D项:《公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不仅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全体股东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项错误。

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我国现行《选举法》制定于1979 年,经过1982、1986、1995、2004、2010、2015共六次修正,其中1982、1995、2010 三次修正涉及对城乡代表名额比例的修改
B.选举权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的一切公民均享有选举权
C. 某县人大共有代表120 人,选举市人大代表时,参会代表共计110 人,李某获得60 票,当选市人大代表
D.丁某,人在外地,电话嘱托其14 岁的儿子代为投票
答案:B,C,D
解析:
①我国现行《选举法》制定于1979 年,经过82、86、95、04、10、15 共6 次修正,其中82、95、10 三次修正涉及对城乡代表名额比例的修改,A 选项正确;②我国公民,年满18 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才能享有选举权,B 选项错误;③县级人大选举市人大代表,属于间接选举,要求全体代表过半同意方能当选,应当获得61 票,李某才能当选。C 选项错误;④委托选举的条件:选民人在外地,在获得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可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是,每一个被委托人最多接受3 个人的委托。D 选项错误。

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乙交付10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
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答案:C
解析:
【考点】执行和解的效力【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这一规定,C选项正确,A、B两项说法错误。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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