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你清楚吗?

发布时间:2021-05-13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同学在咨询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流程,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小伙伴都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准考证打印流程

1、打开任意浏览器搜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

2、进入该平台后,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考生登录。

3、登录后,在左侧菜单中找到准考证打印,在弹出的页面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后,点击在线打印准考证即可。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全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中下旬,报名人员可于11月中下旬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你们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你们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你们使用IE浏览器。

3、你们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的全部内容了,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现在正是备考的黄金时期,学习中固然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科学合理的规划自己的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十二表法》制定之后,罗马主要使用的是、( )


A.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

B.公开的成文法

C.不成文公开的习惯法

D.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罗马《十二表法》的影响。在《十二表法》制定之后罗马适用的主要是公开的成文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国公民汤姆从乙国贩卖妇女到丙国后来到中国。对于汤姆的犯罪行为,由于并非在中国发生,汤姆并非中国人,被害人也并非中国人,故不能按照中国刑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B.甲国公民约翰在中国留学期间,暑期外出旅游,途中因与同学丁某(中国人)发生口角,将其打死,对约翰的行为应依据保护管辖原则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C.曱国公民皮特乘坐中国民航飞机时,盗窃丙国公民的财物,应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适 用中国刑法对皮特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赵某(预备役人员)新婚不久,赴甲国学习,在甲国与乙国公民艾利斯邂逅,赵某谎称自己未婚,后两人结婚,虽然重婚罪的刑罚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但由于赵某是军人,故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适用原则
讲解:关于A项。汤姆的行为属于国际性犯罪,触犯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应当适用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和打击国际性犯罪。因此,虽然汤姆的行为并非在中国发生,其本身也并非中国人,被害人也并非中国人,但中国仍然可以对其适用普遍管辖原则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刑法的空间效力的四个原则,即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是有先后适用顺序的。换言之,上述四个原则必须依次适用,只有在 前一个原则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才能考虑适用后面一个原则。由于约翰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国内,因此,必须对其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而非保护管辖原则。故B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 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即应当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皮特的盗窃行为发生在中 国的民航飞机上,理应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中国刑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 当选。
关于D项。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应当适用中国刑法,此即为属人管辖原则。但 是,此处的“军人”仅限于现役军人,预备役人员和退役军人不在此列。故D项错误,不
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共用题干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请回答第89~91题。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属于国家内政
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答案:D
解析:
【考点】宪法的效力【详解】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使用上是有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经济形态之间、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会有所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否认宪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整体效力。举例来讲,《香港特区基本法》开篇规定:“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澳门特区基本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虽然香港、澳门是中国领土,但是宪法不是直接在香港和澳门适用,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制度和政策,由基本法以及通过特别行政区当地不违反基本法的立法来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的效力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方式是有差异的。ABD项的出题均强调了国家主权以及宪法在领土范围内的效力,是正确的。
【考点】国家结构形式【详解】选项A正确。单一制对应的是复合制(主要体现为联邦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我国《宪法》序言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宪法》第3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根据宪法,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采单一制。选项B正确。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因此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选项C不正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的授权,实行与大陆不同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选项D正确。单一制国家意味着主权的统一,因此在对外方面只能由一个主体来代表国家。
【考点】行政区域划分【详解】行政区域划分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处理等内容,而这些不仅仅是由《宪法》来规定,或者说《宪法》只规定了一部分。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可以由宪法和法律以及有关法规授权。从立法实例上来说,《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都具体授权有关机关进行行政区域划分。所以D项说法错误。ABC项表述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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