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全国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5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是不是都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仅供参考)

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全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市检察院对王某故意杀人一案提起了公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范围,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案件
B: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C:退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D: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由自己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人民法院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公诉案件的处理。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马某认为个体工商户李某对其实施强卖,向某县公安局控告。某县公安局受理马某控告后一直未对李某处理。马某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处理控告的期限为90日
B:县公安局为被告
C:李某为第三人
D:若县公安局对李某决定罚款300元,马某认为处罚过轻的,也可起诉
答案:B,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据此,治安案件期限一般为30日,经批准延长后为60日,不可能达到90日,故A项错误。在本题,马某起诉的是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而不作为机关是县公安局,故由其为被告,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本案中,起诉人马某起诉的是县公安局的不作为。李某是马某认为的加害人,县公安局不作为的行为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因县公安局履行职责,必然是对李某作相应的行政处罚),故C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据此,受害人可以起诉。《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据此,受害人若认为处罚明显不当(如畸轻畸重)的,可以起诉。故D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

A.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
B.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禁止背书。《票据法》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不影响背书的效力。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涉嫌持枪抢劫,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乙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C: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D: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0、208条的规定,A项中的案件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因为A项中的情节根据《刑法》第263条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所以,由2名审判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是正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74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0条规定,C项中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该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第1款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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