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入口

发布时间:2020-03-08


是不是还有小伙伴不知道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入口呢?别担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们。

2020年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入口是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报名人员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才会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以在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以下是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打印准考证的时候,你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你们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你们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你们使用IE浏览器。

3.你们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希望以上内容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如果你们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的话,一定要告诉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一直帮助你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刘某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安某使用,时间约定为1年,安某称此牛为其所有将耕牛交给于某,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刘某发现,要求于某返还,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于某无需返还牛犊
B:于某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还给刘某
C:于某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D:刘某应当支付给于某饲料费等费用
答案:A,C
解析:
安某自称该牛为他所有,而事实上他也占有并使用该牛,故可以认定于某为善意,对于善意占有的人来说,他在占有期间对物有依其推定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在返还占有物时不必返还这些利益。饲料费为在使用期间的必要支出,刘某应当向于某支付这些费用。牛犊属于牛的自然孳息,归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人。所以于某应当将牛犊一并退还。

王某为自己10岁的儿子王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为王某。某日王某驾车带王妻和王子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王某与王子均丧生,无法确认死亡先后顺序, 王妻幸免于难。关于上述保险金的支付方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B.由王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C.由王某和王子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分配
D.保险公司有权不支付保险金
答案:B
解析:
《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 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 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 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 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据上述第2款,本题应当推定受益人王某死亡在先,其儿子死亡在后,再依据第1 款第2项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知,保险金应作为被 保险人 (本题被保险人是:王某的儿子)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继承法》履行给付保 险金的义务。所以,保险金应当其儿子 (王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
B、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
D、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据此可知,因此,本案中如果仅起诉苏拉公司,不需追加菲特公司。但是如果要起诉菲特公司,则必须以苏拉公司和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及菲特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单独做为被告。

A省的甲劳务公司与乙硫酸厂达成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甲公司选派具有特种行业从业资格的劳动者到乙厂劳动,并就待遇等事项作出安排。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员,甲公司就临时派遣没有从业资格的张某到乙厂。工作中,由于张某的重大过失,导致高浓度酸废水管道泄漏,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附近的镜花湖,致使周某养殖的鱼类大量现象。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另悉,A县丙石化染料厂也向该河流排放酸性污水。周某沿河找到丙石化染料厂和乙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在这次环境污染导致损害的事件中,周某可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A.甲公司
B.乙厂
C.丙厂
D.张某
答案:A,B,C,D
解析:
乙、丙作为排污者,应承担责任;张某是第三人导致污染,第三人张某也要承担责任;甲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在派遣中有过错,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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