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湖北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5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是不是都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仅供参考)

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湖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故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裁定终结诉讼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程序妁问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对行政裁定适用范围的掌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选D项,排除ABC项。解答本题应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23、44、63条。

共用题干
王某(男)与赵某(女)是一对恋人,后赵某又与某机关干部陈某相恋。对此王某十分恼火。他便散布谣言,侮辱赵某,赵某遂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起控告。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名誉权,构成侮辱、诽谤罪,并移送该区入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虽侮辱了他人,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王某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仅就程序而言,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能否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A:不能
B:应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的决定
C:应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D:能
答案:A,B
解析:
【考点】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案件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见,A、B正确。


【考点】交叉管辖。详解: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够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无权处理,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考点】不起诉决定后对被害人的救济。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被害人既可以申诉,也可以起诉。A、D正确。

鸿运股份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4000万股, 票面金额每股1元,拟发行价格为每股5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次新股发行依法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为该次新股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D.鸿运公司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需要经过证监会和证交所的批准
答案:C
解析:
C选项:《证券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 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项错误。本题证券票面总值为4000万元,尚不需要承销团承销。《证券法》第32 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 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B项错误。《公司法 ( 2013)》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选项:《证券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 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所以溢价发行时,不需要经过证监会和证交所的批准。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A: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C:有权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该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
D: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构成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3)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包括:(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可以对该行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3)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4)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如罚款或没收的财物)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而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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