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新疆兵团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0-07-30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疆兵团(户籍位于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均未放宽地区,学历可放宽至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此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的应试人员,试卷文字只选择汉文。具体报名条件如下所述: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范围(户籍位于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的应试人员,试卷文字只选择汉文。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2020年新疆兵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于海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到商店使用,于是于海找到邻居朱洋声称自己捡到了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情愿花200元请朱洋帮助其到商场买一套高档音响。朱洋就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套价值9000多元的高档音响,则朱洋的行为属于:
A:盗窃罪
B: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采用杀人、毁损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时,应数罪并罚,故张某构成两罪。放火罪为危险犯,张某已构成危险犯的既遂,但保险诈骗罪为结果犯,张某未得到保险金,故是未遂。
钱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似乎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本案属于自编自演型的保险诈骗,应立足于“利用职务之便”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职务犯罪,即将公款侵吞为自己所有,应当构成D项贪污罪。且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至于用单位资金1000元投保,也应计入贪污数额之中。
A类属于因诈骗对象特定而区分(集资诈骗对象是公众资金;贷款诈骗是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诈骗是保险公司理赔款),不拘手段,相互之间不生竞合。B类属于因诈骗手段、方法而分(使用假的、废的、空的、冒用他人的“票据、凭证、信用卡一、信用证、有价证券”),不拘对象,之间不生竞合。C类,使用B类特定犯罪手段犯A的对象,则生竞合,属于“交叉”竞合。也可认为是想象竞合。D类,诈骗包容各种方式、各种对象的诈骗,属于“包容”竞合,一般认为是法条竞合c
依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题中,朱洋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
解析: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互易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互相转移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合同,属于非要式的、有偿的双务合同。故选ABC。@##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7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的证言。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7年5月17日,看到赵某将现金交给王某。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的证言。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提交的收条是物证和原始证据
B.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直接证据
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书证
答案:B,D
解析:
考查证据的分类。A项错误,王某提交的证据是书证和原始证据:B项错误,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原始证据:C项错误,乙所说证言是本证和间接证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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