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2020-09-05)

发布时间:2020-09-0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社会主义法治

【解析】

D项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权,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是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并不意味着要违背法律去迁就民意,相反,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才真正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拐卖妇女、儿童罪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8)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孤儿院将38名儿童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收取所谓的“中介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买卖儿童,侵害了其人身权,可依法追究该单位主管人员与其直接责任人员拐卖儿童罪的刑事责任。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A项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中,(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A.行政拘留合并执行18日
B.暂扣许可证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许可证
E.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企业处100元的罚款
答案:C,D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故原告的所谓悼念权,并非法定权利,故A项错误,C项正确。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资料。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B项正确。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无论是法律规范还是案件事实,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就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法官判决的过程就是一个法律适用过程,故D项正确。

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对查明的外国法律有异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B.无法通过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可认定为不能查明
C.在仲裁时需要适用外国法,应由法院协助查明,仲裁机构无权查明
D.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A项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而不是协商解决。B错误,该法第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只法律专家一个途径是不能认定不能查明的。C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因此,仲裁机构有权查明。D项正确,该法第10条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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