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第1题:

1.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考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简易程序

【答案】AB

【解析】本题中,丙作为药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代表人参加刑事诉讼,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单位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A项说法正确,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本案中,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B项说法正确,当选。

本题中甲、乙实施的犯罪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被窃取的药材,属于上述规定中的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不属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对于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有不同意的权利,被害人对于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并无反对的权利。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同时乙在汇票背面记载 “不得转让”,后丁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戊,现戊被银行拒绝付款。该案中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有:

A.甲、丁
B.甲、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答案:B
解析:
背书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票据转 让流通环节过多,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出票人或者背书人要增加更多的偿还金额。 《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乙在汇票背面记载 “不得转让”, 则乙可以免除对戊的票据责任。另根据该法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 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 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所以,本题保证人丙、前手甲、丁要承担票据责任。

李某因故意杀人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立即进行改判
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停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1款、第263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该规定第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因此选D。

刘某,17岁,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
A.刘某系未成年人
B.刘某系聋哑人
C.刘某对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下列关于法与宗教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部分宗教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
B.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C.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
D.宗教容忍有助于减少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法与宗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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