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模拟试题(2020-10-25)

发布时间:2020-10-2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竞合;认识错误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以上不满二十万的,处……,并处……;销售金额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处……,并处……;销售金额五十万以上不满二百万的,处……,并处……;销售金额二百万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甲销售的假药销售金额达500万,由于假药也属于伪劣产品(包容评价),故甲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且应在“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幅度量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并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并处……。本法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本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成立本罪。甲销售无批准文号的假药,尽管颇有疗效,但是按照规定属于假药,仍构成销售假药罪。由于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故只能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一幅度量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罪发生法条竞合时,应按照重法优先于轻法的原则,而不是按照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处理。甲的行为既触犯销售假药罪,又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因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故法院适用重法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符合刑法规定。A项正确,当选。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并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并处……”。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如果没有“掺入”,仅是食品本身变质、腐烂、过期等的,不成立本罪。甲销售的病死猪肉,虽然有害,但是这种有害性是原发性的,不是行为人“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造成的。故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的行为,不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只能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如果甲的销售金额巨大,导致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处理刑罚轻于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按重法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B项错误,不当选。

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这种苹果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批发给零售商的行为,属于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项正确,当选。

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处于不同的犯罪构成)。对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应当在主观故意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的范围内认定犯罪。如果两个犯罪存在同质性,则在重合的限度内成立轻罪的既遂犯。甲没有销售假药的故意,因此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由于假药也属于劣药的范围,客观上甲也实施了销售劣药的行为,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故甲构成销售劣药罪。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自然人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
A.甲73周岁时实施杀人行为,由于案件一直处于侦查、审查起诉等司法程序,审判该案件时甲已经76周岁
B.乙17周岁时实施了轮奸行为,该案件审判时乙刚好过了 18周岁的生日
C.丙妇女因涉嫌爆炸罪在羁押期间与看守人员自愿发生性关系,案件审判时自己已怀孕
D. 丁 77周岁时采用泼硫酸的方式实施伤害行为,被害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答案:D
解析:
考点:死刑的适用
讲解: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也不得适用死刑。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甲是某玉器加工厂的有限合伙人,其实施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是:()
A.甲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甲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按照该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在转让前30日通知了其他合伙人
C.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将自有的三台玉器加工器具卖与该合伙企业
D.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自己又设立了一家玉器加工厂,并担任负责人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讲解:有限合伙人享有一系列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特殊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73条的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对于本案,下列哪些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审判该案的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 .
B.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C.甲该省人民检察院
D.最局人民检察院

答案: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题中已经明确是死缓判决,该判决如果生效,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本题看似是对中院判决进行 审判监督,其实是对高院进行审判监督。故只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故B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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