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更暖心!国家司法考试备考小贴士献给你!

发布时间:2019-06-22


国家司法考试可谓是众多资格考试中足以排进前三甲的牛X项目,每年都有大量的小伙伴义无反顾的投入它的怀抱。既然如此大热,就具备一定的难度,而且还是相当之难。那么今天,小编就化身贴心暖心小伙伴,送给大家一篇备考国家司法考试的小贴士,很有帮助哦。

一、国家司法考试教材

司法部编审的复习指定用书(简称教材)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一套在手,足以应对,除非个别地方弄不懂,才有必要辅以其它参考资料。法律属于社会科学,许多问题未必有定论,而学者们都有自己的学术观点,看多了反而互相干扰。一些科班出身的考生纷纷落马,与之不无相关。

二、国家司法考试复习顺序

在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中,法理学、行政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五个部门法,以考查法学基本理论为主,相应的法条依托较少,其教材依赖性最为突出。即便像国际三法有一些法条,用处也不大,尤其诸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之类的国际条约,很是冗长,读起来比较别扭,倒不如看教材来得快。

关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在阅读教材时应有自我命题意识,要善于找题眼,迎合命题者的设计思路,有时还会不谋而合。同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案例,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试卷上。

三、司法考试十大重点部门法,应投入主要精力加以熟练掌握。

刑法(约70分)、刑事诉讼法(约55分)、合同法(约50分)、民事诉讼法(约40分)、民法通则(约35分)、行政诉讼法(约25分)、宪法(约15分)、公司法(约12分)、担保法(约11分)、仲裁法(约7分)。

此十大法条合计320分,占司法考试分值比重的80%.并且,除宪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条均可能出现在案例分析试卷上,其身价非同一般。

要重记忆,必须把把法制史、宪法、三国法、经济法、职业道德等卷一的内容记熟吃透。这些科目的特点就是:你记忆准确了,就可以拿分!

四、一定要理解记忆

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记的牢、记得久。仅靠死记硬背,则不容易记住。对于重要的部门法内容,最好能作到理解和背诵相结合,记忆效果会更好。当初听基础班绝对是明智的选择,好多百思不得其解的东西,老师一点就透了。凡是理解的东西,时至今日还记忆犹新呢!司法考试涉及科目众多,法律条文数不胜数,单靠死记硬背是万万不可的。我们还应该在反复复习过程中随时将原来漏掉的东西补上,以便在学习、理解和记忆三者之间建立一种良性循环。

五、及时回忆知识点

回忆加深记忆不是专注于具体事物和形象,而是靠潜意识来回顾以往的经历和体验,以关键性的记忆形象为中心来构造一个多维的、形象的记忆图,将各种各样的司法考试知识点有机地衔接起来。回忆加深记忆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通常情况下临睡前的效果最好。

具体的做法就是结合联想记忆法,将各个部门法的重点内容,或者体系比较强的学科,理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在思想上明确彼此之间的联系,将有关内容集合起来记忆,以加深记忆,增强理解。待回忆、反思结束后,最好对照检验一下,以验证回忆的准确程度。这样,那些尚未记忆的以及容易遗忘的信息便会在脑海中留有比平常更深的印象。

国家司法考试备考是一个漫长而枯燥的过程,请各位小伙伴耐心进行,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轻易放弃,今天挥洒的汗水不会就此白费,我们的努力终究会有回报。最后衷心的祝愿所有人复习顺利,通过司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B、县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C、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
D、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秘书长
答案:B,C,D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因此A错误。第65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因此B、D正确。《宪法》第93条规定: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因此C正确。

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问题。《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B、商务部在对倾销及其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定之前可以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
C、对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应予接受
D、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答案:A
解析:
《反倾销条例》第31条第1、2款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故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