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概述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知识产权概述,一起来看看吧!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属于私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2.专有性。即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从另一角度讲,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也具有类似物权的绝对性和对世性特征,但又受到一定限制。

3.地域性。即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

4.期限性。即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权利消灭,其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

【注意】

1)商标权的期限届满后可通过续展依法延长保护期;

2)商业秘密、商号权等少数知识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条件,可长期受到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的,或者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经典真题】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学界有一定分歧,一般认为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计算方法:

1)按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3)根据情节参照许可使用费的1-3倍合理确定;

4)按前述方法都难以确定时,著作权纠纷,法院在50万元以下酌情判决;专利权纠纷中,人民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100万元进行赔偿。商标权纠纷中,人民法院可酌情判处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律师费等。

(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特殊程序

1.一审管辖。

1)专利纠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著作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可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商标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4)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5)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对专门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做了特别规定。

2.举证责任。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3.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指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是指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知识产权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主要:

1)独占许可合同;

2)排他许可合同;

3)普通许可合同。

独占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排他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普通许可中的被许可人通常不享有起诉权。但是,如果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约定可单独起诉的,或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可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也称“临时禁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已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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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行为人必须明知帮助的对象是涉嫌犯罪的人
C.如行为人已知通风报信对象有犯罪嫌疑人,而行为人为使其逃避处罚,即使被通风报信的对象经查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通风报信行为也可以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该罪的主观方面只可能是直接故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具体适用。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原法没有规定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意见,题干中的立法解释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由于禁止向法院提起自诉,所以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所谓公诉独占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但这里仅仅规定的是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途径,而不是对起诉权的规定,因此D选项说这一解释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是错误的。本题选ABC。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

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
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
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答案:C
解析:
【考点】公证业务范围【详解】依据《公证法》第11、12条的规定,C项属于公证的范围,B、D显然不属于公证的范围。A项虽然属于公证的范围,但对于提供虚假涂改的材料的不应当办理公证。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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