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好多小伙伴都已经在积极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模拟试题及解析,需要了解的就来看看吧!

1.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答案】BCD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错误。

58条第一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BC正确。

55条第二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D正确。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答案】ABD

【考点】《刑法》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理解。

【解析】A选项,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这些情节能够影响刑罚轻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列出的“殴打、侮辱”为法定量刑情节。

B选项,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就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这一个基本犯罪行为,发生了致人重伤这一更为严重的结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因此认定为一罪,于是法条对此规定了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B项正确。

C选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是基本规定,适用第二款的法定刑以行为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构成要件为前提,因此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定刑以外,仍要适用于第二款。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仍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C项错误。

D选项,“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如果是行为之内的“致人伤残、死亡”直接适用第二款前半句的规定处罚即可。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官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
B、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也能够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
C、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D、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
答案:C
解析:
法律与科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方面,科技对立法提出了新问题,为司法提供了新技术,科技促进法律观念的更新,促使法律方法的进步,但是科技的发展变化并不能直接改变法律本身。另一方面,法律也规范管理着科技活动,调整着科技竞争,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并抑制科技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但法律的发展变化也并不能直接影响改变科技的发展。故选项A、B说法不符合实际情况,比较片面。此外,无论科技如何发展,法律如何更新,二者都以一国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为基础,具有某种地方性和特殊性。故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C。

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下列事项中应由稽查局负责的是( )。

A.制作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
B.举行听证
C.办理重大税务案件案卷的归档
D.签发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属于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职责。(2)选项D:审理意见书由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天上宫阙”是一家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歌舞厅,后被人举报该歌舞厅违法向顾客提供色情服务,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决定给予该歌舞厅吊销许可证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歌舞厅经理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对该歌舞厅进行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
B:该歌厅对于吊销许可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申请公安机关举行听证的,县公安局应当举行
C:吴某对拘留处罚申请举行听证,县公安局告知不予听证
D:若吴某依法申请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暂缓行政拘留的执行,应交纳一千元的保证金
答案:A,B,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选项A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可知,该歌舞厅有权申请听证,公安机关应当举行。故选项B正确。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行为人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选项C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选项D正确。

共用题干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关于无因管理所生之债的法律适用,国际上有不同的主张,我国法律规定、
A、适用无因管理行为实施地法律
B、没有规定
C、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D、当事人没有协议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
《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付款地在英国,所以应适用英国法律。
《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只有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可以经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付款地的法律,其他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D为当选项。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国的,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据此,A选项错误,应该适用法国法律。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据此B选项错误,应该适用中国法律。同样根据第27条之规定,离婚涉及的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故D选项正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故C、D项应选。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合同法律适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A正确。依第35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B错误。依第36条,不动产物权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C错误。依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D错误。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该题的被请求保护地是中国,因此,A正确,B错误。依第49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C正确。依第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国是被请求保护地,因此,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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