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考点】外国法查明;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反致

【答案】AB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B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C项称“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的说法不正确,是损害“公共利益”,而不是“当事人利益”。C项错误,不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我国不接受反致。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2.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应与所争议的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

B.当事人仅可在具有合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中选择法律

C.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有权协议选择或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

D.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考点】意思自治原则

【答案】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当事人作出的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的法律。A项错误,不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选择无效”。因此,当事人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才可选择适用法律,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其领域涉及合同、侵权、物权、婚姻等,不局限于合同。B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C、D两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 “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大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乙自负责任
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答案:C
解析:
无(原答案为C)。《侵权责任法》第78条。甲、乙显然有过错,但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把加害人的过错与受害人的过错放在一起等同衡量是非常错误的,故C项表达不确切。

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
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
答案:B
解析:
【考点】案件的受理。详解:《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而B项当选。

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
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
答案:A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是社会物质存在的反映,由社会物质存在决定,社会物质存在是法产生的基础。故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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