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历年真题(2021-10-02)

发布时间:2021-10-02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有( )。【多选题】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企业开业初期、生产经营尚未正规的

C.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有六个方面,不包括BC。

2、下列各项中,符合印花税有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揭下重用

B.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C.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D.伪造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伪造印花税票金额3倍至5倍的罚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伪造印花税票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处罚。

3、社会团体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多选题】

A.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B.取得各级政府的资助

C.开展培训、咨询业务取得的服务费

D.按照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包括取得各级政府的资助,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开展培训咨询业务取得的服务费属于经营收入应缴纳所得税;按照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是省级标准,也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4、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AB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CD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5、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60%,即使在减免税期限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即使在减免税期限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次月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当是以使用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至10年。

7、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 )。【单选题】

A.第1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B.第1年免征所得税

C.第1年至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D.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不同新企业的定期减免,规定了不同的减免期限,其中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定期减免时间为开业之日起1至2年免税。

8、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 )。【多选题】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被申请人确实难以执行的

D.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发生四种情况可以停止执行,包括BD,还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9、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单选题】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房地产抵押期间产权未发生权属变更,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10、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生产设备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

(2)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

(4)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生产设备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

(5)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

(6)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JJu-费):

(7)计算2009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2009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52000÷(1+3%)×3%=1514.56(元)
(2)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14.56×(7%+3%)=151.46(元)
(3)2009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52000÷(1+3%)=50485.44(元)
(4)2009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生产设备税前准予扣除额=3510÷(3×12)×6=585(元)
(5)1009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O0+100110-[800000+52000÷(1+3%)]×15%=82427.18(元)
(6)2009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税前扣除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0-2000×12=16000(元)
(7)2009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000+50485.44-650000-151.46-585+82427.18+16000=298176.16(元)
(8)2009年餐馆和副食加工点经营所得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1298176.16+(400000-360000)]×35%-6750=111611.66(元)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该企业外购农产品85吨,直接对外销售70吨。该批农产品购买单价每吨28万元,损耗率6%,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16.36
B.223.40
C.208.51
D.189.56
答案:D
解析: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70/(1-6%)×28×10%/(1+10%)=189.56(万元)。

2003年5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美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300万美元。甲企业与乙公司分别按照40%和60%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向丙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由丙公司向境外借款解决。

(3)丙公司与原有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留用职工由改组后的丙公司与其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从甲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后,丙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企业所有。在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甲企业20%、乙公司8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后,甲企业与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要求: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改组方案中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改组的,外国投资者一般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价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一年内付清。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范围之内,可以向境外借款。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应该从国有产权持有人转让国有产权收益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合营,合资各方只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方投资者不得提前回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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