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02


司法部于2005524日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做出了修改,修改过后的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4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已经2005524日部务会议审议修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20031130日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8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两个《安排》),允许符合规定条 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第三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参考规则、合格标准、资格授予,适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规定。组织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当同时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下列证明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 规定条件的有效身份证件: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证明;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

第五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考试报名时,持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向受理报名的机构直接办理报名手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六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香港、澳门向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报名;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可以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在其内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内地报名的,须提交其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第七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澳门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在内地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第八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可以根据司法部制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香港、澳门报名参加考试合格的人员,向司法部委托的承办资格申请受理事务的内地驻港澳机构递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由司法部负责审查。

在内地报名参加考试合格的人员,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递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由其按规定程序审查上报。

第九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两个《安排》和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安排,由司法部在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以及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中公布。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20031130日发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80号)同时废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
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第一审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D.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二审的审理程序。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被告人上诉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A选项正确。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本案属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故B选项错误。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据此,二审法院审理案件遵循全面审查原则,不仅针对量刑进行审查,而且针对事实部分等进行审查,C选项错误。D.选项,《刑诉解释》第318条规定:"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现第238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此,D选项正确。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

A、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五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详解】根据《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故ABD项符合该条的规定,C项不符合。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BD。

甲国船东挂巴拿马旗的“Terli”轮在乙国港口停泊时,两位非乙国籍船员在船舱内发生了斗殴。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两船员请求,乙国会依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如“Terli”轮船长请求,乙国通常会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如斗殴只涉及两船员个人财产问题,乙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
D.如巴拿马驻乙国领事请求,乙国通常会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于位于其内水港口的外籍船舶有管辖权,依国际法享有豁免权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等除外。在现代海洋法实践中,港口国一般在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的基础上,采取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在刑事管辖方面,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在民事案件方面,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因此,BCD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