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司法考试本人信息修改

发布时间:2019-07-18


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修改毕业证书、申请变更享受放宽政策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是A国驻中国的大使馆的外交官员,其夫 乙为b国人,在圣诞期间来中国游玩。乙随导游团参 观了几处景点,但导游丙并没有提供旅游协议上约定 的服务,并且态度恶劣,还串通旅店对团员收取高昂住 宿费。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在诉讼中丙提出反诉,要求乙支付未缴纳的旅行费。 关于此案的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为乙提供翻译,即使乙的中文很流利
b.丙若向乙提起反诉,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 乙享有司法豁免
c.乙可以聘请a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只 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d.乙可以用英文提交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乙因私人亊务涉及诉讼,因而不享 有司法豁免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涉外民亊诉讼的审 理原则及要求依法受理并审理。

甲犯合同诈骗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法院若认为本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法院于是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D.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对本案开庭审判,于2018年10月12日判决甲有期徒刑5年,则本案已超过法定审判期限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审理。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此,A、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据此,简易程序的适用前提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可,并不要求对指控的罪名也没有异议,故C选项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D选项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符合延长至一个半月的情形,并没有超期。故D选项错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有( )。

A.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因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C.现在担任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D.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E.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资格。《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AC项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题正确答案应选ACDE。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救助乙的性行属于无阻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另《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负赔偿责任。这也是从无因管理的制度目的考虑,以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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