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司法考试本人信息修改

发布时间:2019-07-18


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修改毕业证书、申请变更享受放宽政策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予国家赔偿的情形?()

A.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的数额
B.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
C.保全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案外人的财产
D.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司法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下列不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A:小白猫超市为吸引顾客,每月最后一天在该商场举行抽奖活动
B:甲与市福利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乙
C:佳味食品公司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本公司食品包装上
D:丙将代丁保管的自行车擅自卖给了戊,得款600元
答案:B
解析:
B项是一个身份关系,不属于债的范畴,A项抽奖活动是一个射幸合同,C项构成了侵权之债,D项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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