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贵州省贵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0-07-30


贵州省贵阳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已经结束,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为大家及时关注并更新2020年法考证书领取相关资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贵阳市2019年证书领取通知详情,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发放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安排,司法局即将发放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手续(非应届)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的实际,为做好发放工作的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颁发方式为租用条件更为符合疫情防控措施场地,实行人员预约分流模式进行颁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颁证时间:

2020年4月15-17日

上午:9:30-11:50

下午:13:30-16:30

二、颁证地点:

贵州友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岭社区服务中心湖滨路17号友山基金大厦一层。

三、颁证流程:

(一)网上预约:

证书申领人员请于4月9日9:00后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

(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二)现场颁发:

(1)证书申领人员按预约时段抵达后由现场安保人员负责测温、登记并发号,拿到号码的申领人员于颁证大厅外广场等候叫号入内,每次进入大厅不超过8名。申领人员入内时,安保人员需再次测温并要求申领人戴好口罩及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或黄码,进行手部消毒后入内。

(2)大厅内设置4个证书颁发窗口,申领人员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单》上所标顺序号找到所属领证窗口,排队时请自觉间隔1米。

(3)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领人员信息无误按程序发放证书。

(4)申领人员领取证书后尽快离开颁证场所。

四、注意事项

(一)请证书申领人员严格遵守预约时间,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单》到现场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并做好自身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入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护要求。按规定居家隔离时间未满、体温高于37.3度、《贵州健康码》非绿码、黄码的申领人均不能进入颁发场地。

(三)证书申领人员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待疫情结束之后我局将安排集中补领,补领时间另行公告。特殊情况申领人可待本次领证结束后另行电话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由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贵阳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87989218

贵阳市司法局

2020年4月8日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贵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内容,希望对想要了解相关信息的小伙伴们有帮助。2020年考试时间已经确定,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丰润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当地税务局即下达通知,限期缴纳,期满后,该公司仍未缴纳税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税务局对丰润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此时该公司又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欠缴税款征收应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B.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应优先于欠缴税款征收
C.两者之间无优先顺序,应按比例清偿
D.应以罚款、没收的所得来抵缴税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A选项。

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进王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李某经过。甲误以为李某是王某,会阻止自己盗窃,将李某打昏,再从王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答案:A,B,D
解析:
选项 A 正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本案中,行为人将李某打昏的行为并不是发生盗窃、诈骗、抢夺之后,因此不构成转化型抢劫。选项 B 正确。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选项 C 错误。转化型抢劫中的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对象是阻止其窝藏赃物、抗43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人,本案中陈某不属于上述人员的范围,所以丙不成立抢劫致人重伤。选项 D 正确。本案中,丁是为了抗拒张某的追赶而开枪射击,因为打击错误致使路人汪某死亡,根据法定符合说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孙某为其子孙一(现年15岁)投了人身保险,至今已交纳保费满3年,受益人为其妻刘某和其母赵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该人身保险合同为死亡险,则未经孙一书面同意,依照该合同签发的保险单不得转让或质押
B:假设孙一经常有小偷小摸的行为,经孙某屡次管教不改正,孙某自觉无脸面对邻居、同事,遂与其妻刘某商议共同下药毒死其子,但由于剂量掌握不准,毒成了植物人,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在B项所述情形下,保险公司仍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由于刘某与赵氏未约定受益份额,故其二人平分
D:假设孙一由于贩毒在逃避警察追捕的过程中摔断双腿,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现金价值,受益人为刘某与赵氏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人身保险。详解:参见《保险法》第34条、第40条、第43条、第45条。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因此,A、B、D三项正确。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刘某参与故意杀害其子的行为,不能享有收回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权利,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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