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宁夏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0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按照往年的报名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预估一下,害怕错过报名时间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具体公告还没有出来,参考2020年的)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预估的报名时间可能会与实际时间有些出入,但是相差不会很大,为了能不错过报名时间,请各位考生在6月份时密切关注司法部网站发布的公告,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报考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年满20周岁的华商希腊籍公民罗伯特(男),一直随父母在希腊定居,在其回中国探望祖父母的时候与深圳年满20周岁的女孩朱丽娟结婚(希腊法律允许20岁男子结婚),并随即回到希腊定居。后因婚后不合,朱丽娟回国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其结婚行为是否有效,所作出的认定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若经父母同意后有效
D、经过祖父母同意后有效
答案:B
解析:
【考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依上述法条可知,朱丽娟在我国结婚,依我国法律其结婚行为是无效的,故A、C、D项的认定都是错误的。只有B项是正确的。


【考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杰克船长驾驶黑珍珠号在加勒比海十几个国家的海域间巡回作业,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加勒比海运输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乙国,应适用乙国法。选项B正确。


【考点】航空器物权的准据法。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故D项正确。

某市林业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认为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可依法转送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处理?()
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
C.深圳经济特区的规章
D.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B,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7条。

以下关于货运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地震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支付运费
C.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不得要求返还
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2013年)( )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权的丧失。 在现有专利技术之上任何人均有权继续开发新技术,即便在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不得技术创新,此约定也会因妨碍技术进步而无效,故A项合法,不当选。
《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乙公司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而不是请求法院判决专利无效,只有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故C项合法,不当选;B项不合法,当选。根据《专利法》第62条,对于现有技术,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故D项合法,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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