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27


2019年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根据2018年的报名时间来看,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20-74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下旬起。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观题考试】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27-930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9月下旬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执行程序不绝对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
B.审判程序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程序实现权利义务关系
C.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地要经过执行程序
D.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A,B,C,D
解析:
审判程序只是时间上处于执行程序之前,但并无前提、基础之关系。执行程序并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审判程序的继续。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执行。执行程序是依靠强制力实现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审判程序系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经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非都具有可执行内容,即使具有可执行内容,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也可不进入执行程序。综上ABCD均正确。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的有()。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
答案:A,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

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答案:A,C,D
解析:
A项:《选举法》第48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故A项正确。B项:《选举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因此,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乙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故B项错误。C项:《选举法》第57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故C项正确。D项:《选举法》第58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第3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某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关于禁止到京上访的通告》,以擅自到京上访为由对本县居民黄某给予3000元罚款。黄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复议维持后,黄某不服起诉,并请求法院对该通告进行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本案被告仅有县公安局
B:本案管辖法院是县法院
C:黄某无权请求法院对通告进行审查
D:法院认为通告违法的,应向县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复议维持的案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故本案被告为县公安局和县政府,故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15条第1项,县政府为被告的,由中级法院管辖,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除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据此,黄某有权请求法院对通告进行审查,故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64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该法第53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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