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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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
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
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
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条约的登记。A项,国际法上的承认,指既存国家或国际组织对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方式表示接受,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单方面行为。承认的形式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承认即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默示承认则是通过有关行为表示承认,主要包括:(1)建立外交关系;(2)缔结政治性条约;(3)正式接受领事;(4)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A项正确。
B项,国际法上的继承,指在特定情况下,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故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西甲”继续有效,B项错误。
C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任何会员国所缔结的一切条约应尽速在秘书处登记,未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的条约,不得在联合国任何机关援引。可见,“西甲”签订的条约未经登记只是不得在联合国任何机关援引,并非不能生效,C项错误。
D项,根据《联合国宪章》,一个国家经安理会审议通过后向大会推荐,然后经大会审议并2/3多数通过,方可成为联合国会员国,D项错误。

中国生产某化工产品的产业2017年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的申请,针对甲乙丙三国企业向中国出口的某化工产品,理由是其化丁产品的价格过低,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向中国倾销化工产品的甲乙丙三国出口人
B.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C.商务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不能讲口
D.只要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即可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反倾销措施。依《反倾销条例》第40条的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A错。依第42条的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B对。依第31条的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选项C有强迫出口经营者价格承诺的意思。C错。依第9条的规定,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1)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该条表明,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就可以累积评估。D错。

某市政府以多次对生猪注水为由取消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资格。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可以要求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B:至少3名复议人员参加审理
C:该公司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其生猪是否注水
D:某公司对复议决定逾期未起诉时,该复议决定才生效
答案:A,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综合上述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书面审理,但也可言词审理,甚至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市政府的决定是取消某公司的资格,显然属于重大案件。故A项正确。该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据此,至少2名复议人员即可,故B项错误。该条例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根据该条“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规定,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行政复议决定自送达时即生效,而非起诉期限届满时才生效,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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