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2021年西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21


每个考生在考完之后最兴奋的事莫过于查成绩!相比老考生,新考生对考试的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如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等。最近,51题库考试学习网收到许多考友们的信息,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情况,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快来看看吧!(仅供参考)

一、成绩查询时间

1.预计2021年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司法部于2021年1月8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查询入口

1.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按照上面要求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查询到成绩。

三、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四、成绩复核说明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好了,今日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如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登陆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涉及犯罪行为,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而行政诉讼与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事实无内在的法律上的关联,不以刑事案件的审结为前提,所以无须中止或终止行政案件审理。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授予专利权的是:( )
A.甲发明了某农作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B.乙经过10年临床诊疗发明了对艾滋病的特有治疗方法
C.丙在核聚变_验过程中制造了某种新物质
D.丁利用业余Bt间发明了某种可以使电表读数少于实际用电度数的“节电器”

答案:A
解析:
考点:不得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讲解:《专利法》第5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D选项的发明即属于此种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B、C选项分别属 于该条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只有A选项可以授予专利权。

下列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B.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C.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终止撤销程序
D.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申请撤铕仲裁裁决
讲解:《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A项中的“3个月”是错误的;《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B项中的“3个月”也是错误的;《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C项中的“终止撤销程序”是错误的。《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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