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起了解一下吧

发布时间:2020-03-07


各位考生看过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们了解一下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如果你们也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查询成绩的话,那你们就看过来吧,具体如下: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预计9月上旬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你们要知道该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是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确定的。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其中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一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

二档: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

三档:其他地方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知道了成绩查询的时间,现在我们一起看看成绩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1、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一:“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系统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二:“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查询通道,考生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三:“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就能查询到成绩了。

【注意事项】

1、错开高峰时间查询。因为查分系统刚开通时,查询分数的人数过多,导致网站拥堵,从而引起系统崩溃也是常有的事,所以建议各位考生错过高峰期,再查询成绩。
2
、考生要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查成绩少不了这两个重要的证件。所以,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
3
、如果准考证丢失可以试试以下办法找回:
①联系当地司法局,进行准考证号码查询。
②通过身份证号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待登录入口开通后才能登录)
③查询成绩的考生可以直接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如果你们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内容,记得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关于撤诉,下列那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申请撤诉,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B.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申请撤诉,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即使被告同意,人民法院也不予准许
D.在二审与再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法院准许撤诉后,原告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诉解释》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关于《宪法》中禁止差别的条文,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宪法》第4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该条文仅列举了禁止差别的理由
B.《宪法》第46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该条文仅列举了禁止差别的领域
C.《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该条文同时规定了禁止差别的理由和领域
D.《宪法》第幻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该条文指出了禁止差别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
考点:平等权类型的划分
讲解:平等权类型的划分体现于禁止差别的规定。在我国《宪法》中规定禁止差别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我国《宪法》以仅列举禁止差别理由的方式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第二种是我国《宪法》以仅列举禁止差别领域的方式规定了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第三种是我国《宪法》同时列举禁止差别的理由和领域的方式所规定的选举权平等的原则。 据此可知A、B、C项正确。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平等权的内容而非禁止差别。

(2009年)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 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 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 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 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 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 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 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答案:
解析:

首先,阅读材料,找到材料中的关键词。材料的第一自然段简要描述了中国法治现代化 的起步。紧接着,第二自然段则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 两段在时间和逻辑上都是一个递进的关系。从逻辑上可以看出,第一自然段实际上说的是中 国法治现代化在制度层面的起步,第二自然段是说我国在法治理念和文化方面的进步。并 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并非是一个并列的关系,“三个至上”重要 观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逻辑关系极为鲜明。
其次,认真阅读问题,弄清出题人的本意。本题要求考生“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 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不是要求考生论述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本身的认识,而是回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对”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根据题目要求作答,千万不 能答偏。
因此,回答本题时应当对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进行简单的归纳和总结,包括我国法治 进程的过程和特点。然后,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提出、它们之 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重要意义。回答完上述两部分,再作出总结和升华,阐述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对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义。

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
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
3.在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 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 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
【考点】行政许可的程序【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据此,A选项正确。根据同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据此,《行政许可法》没有就该种情况对行政机关设定公告的义务。故B项错误。根据同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据此,C选项正确。根据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但行政机关无向社会公告的义务。据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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