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你们不能不知道

发布时间:2020-03-07


听说,最近有很多考生都在问:2020年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没想到你们居然不知道不过没关系,今天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们吧,具体如下:

2020年北京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初。待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

接下来看看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因为过了日期打印准考证入口将关闭。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

3、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打印准考证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考生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温馨提示:你们也可以选择错开打印高峰期)。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那么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考生选择IE浏览器。

3、准考证打印几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建议各位考生多打印几份,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但是要确保信息完整。

4、准考证在考试结束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如果纸质版实在丢了也没关系,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准考证电子版照片备份好!

不知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的考生一定要好好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哦。看完之后,你们心中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二审法院在审理刘某和王某的债权债务纠纷一案时,发现一审判决书对于两人之间究竟发生过几次债务借贷,每次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并未详细指明,就作出了让王某还债3000元的判决。对此种情况,二审法院可以:

A:审理案件事实是一审法院的主要任务,因此必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B:审理案件事实是一审法院的主要任务,但为了回避,应该指定另一个与原一审法院同级别的法院重审
C:二审法院自己审理查明事实,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驳回上诉请求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可知,本案属于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应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C正确,A太过绝对,也不是必须发回重审。

联华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 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10名,各奖电脑 1台(价值4800元),第二次一等奖8名,各奖滚筒洗 衣机1台(价值3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 次抽奖。对此事的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
A.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后抽 奖结果是否出现1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
B.可以2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 5000元,属正当的有奖销售
C.可以2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 元,该商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D.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 奖销售

答案:B
解析:
。此题测试构成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的条 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的规定,D选项是 错误的,而C选项在承认可以两次开奖的情况下,却 要求最髙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这一要求是不符 合法律规定的,C选项也是错误的。据此,本题的正确 选项只能是B。

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100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
D.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双方应在青岛交货、付款
B.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C.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D.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答案:A,B,D
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故本题中,不论是交货还是付款,均须在上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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