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甘肃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甘肃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孔某带回调查,孔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孔某拘留10日,孔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B:对孔某的拘留决定违法
C:某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是本案被告
D:因孔某起诉,公安机关应暂缓执行拘留决定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拘留;行政诉讼被告【详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据此,行政拘留并不在适用听证程序之列。因此,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无权要求举行听证。故A项错误。若孔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暂缓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之规定,暂缓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②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③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④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可见,仅有孔某起诉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暂缓拘留决定的适用。故D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第3款之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也即是说,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派出机构,在幅度越权时,该派出机构为被告;在种类越权时,以派出机构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之规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该案中,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超出了法律授权的种类(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属于种类越权,故应以某区公安局为被告。故C项错误。同理,根据该条之规定,作出该行政拘留决定的主体不合法,属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收集证据,严禁其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依据。孔某因受逼供而说出的实情,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依据,故该决定程序违法。行政决定的违法包括实体违法,也包括程序违法。该拘留决定既有实体违法,也有程序违法,对孔某的拘留决定必然违法。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陷阱】在行政诉讼中,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是超出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即幅度越权时,该派出机构应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若是种类越权,则派出机构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被告。但在行政复议中,无论派出机构的行为是种类越权还是幅度越权,都以派出机构为复议被申请人。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2007年)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217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本题答案为D。

甲企业于1月1日以信件的形式向乙企业发出一份订购药材的要约,要求10日内答复,乙企业于1月3日收到该要约,次日回函表示同意;但因甲企业所在地区连续数日遭遇暴雨导致通讯中断,甲企业至1月11日仍未收到该回函;因该药材价格下跌,甲企业遂于1月8日再次发函至乙企业,表示撤销其要约;1月14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先前的回函,未作处理。假设正常情况下,乙企业的函件可在5日内送达甲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于1月4日成立
B.乙企业的回函属于迟延承诺,该承诺有效
C.乙企业的回函属于迟到承诺,该承诺有效
D.甲企业1月8日的函件属于对要约的撤销,导致原要约失效
答案:C
解析:
(1)选项A:一般情况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乙企业的承诺在1月4日发出,而不是到达甲企业,所以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在1月4日并未成立,选项A错误;(2)选项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并未超过承诺期限,因此不属于迟延承诺,选项B错误;(3)选项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本题中,乙企业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甲企业要求的日期内及时到达,不能按时到达是因为其他原因(暴雨)所致,因此该承诺属于迟到承诺,除非甲企业及时通知乙企业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该承诺有效,选项C正确;(4)选项D:甲企业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甲企业1月8日的函件不能导致原要约的失效,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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