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02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经开通,同学们都清楚相关要求吗?不用着急,下面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1、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8日-10月16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防疫要求:

1、签订健康承诺书。考生应当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2、提前核酸检测。考生应当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渝康码”核酸检测结果,下同)。第一批次考生于10月14日进行采样,第二批次考生于10月15日进行采样,为获取核酸检测报告留足时间。

3、提前申请“渝康码”。考生应当于考前申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每日查看显示状态。如“渝康码”和“行程卡”出现非绿码状态,本人应迅速查明原因,立即向考区司法局报告,由考区司法局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渝康码”和“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者“渝快办”APP办理。

4、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考前入场和考后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减少聚会及外出。为了健康安全参考,建议考生考前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前往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离渝,以免因疫情因素影响参考。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重庆地区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考试临近,同学们务必严格遵守防疫要求,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路人王某在路经一高层建筑时,被悬挂在5楼的 广告牌砸伤,当地的居民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经过 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查明,广告牌为5楼的美容美 发店所有。那天出事是因为风力达五六级,且广告牌 悬挂年久,铁绳腐朽所致。王某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美容美发店承担侵权责任。
路人王某应对以下哪些事实负证明责 任?( )

A.被广告牌砸伤的事实
B.因砸伤而花费的医疗费用
C.美容美发店存有过错
D.广告牌为美容美发店所有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作答。

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

A.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B.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
C.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

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
答案:A,D
解析:
【考点】对敌国财产的影响【详解】交战国在战争中对敌产的处理应区分公产和私产: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领馆的财产和档案等外,可予没收。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故选项B错误。对占领区内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可征用,选项C错误。交战国对敌方在其境内的国家财产除使馆财产外可以没收,也可以不予以没收,因此选项A观点正确。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实行敌侨登记,选项D正确。【陷阱】战争法关于敌国财产是否可以没收的一般理论: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公除属于使领馆的财产和档案等外,可予没收。考生很容易被选项A所迷惑,认为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都无权没收,认为此观点错误。但在审题过程中,应注意其题干要求选出符合国际法的选项。因此,选项A中,甲国可以对该国境内的敌国财产不没收的行为,符合国际法。因此,该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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