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要求

发布时间:2021-10-09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同学在咨询北京地区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要求,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小伙伴一起了解一下!

一、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二、考场规则: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5、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6、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8、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三、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法考准考证,超过期限法考打印准考证入口会关闭。(截止到考前一天,考试当天入口已经关闭)

2、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3、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和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考生们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网打印准考证,考试临近,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甲、乙、丙向商务部提出对某国进口的某化工原料进行反倾销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做出价格承诺
B.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
C.原则上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起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特殊情况下才能溯及征收
D.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答案:A
解析:
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而非进口经营者,A项错误。反倾销税的征收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即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予以退还,B项正确。原则上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起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特殊情况下才能溯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所以CD正确。本题应选项为A。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拟向乙国派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其中,卡罗琳是馆长,麦肯锡是参赞,布莱克是甲国籍翻译且非乙国永久居留者。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派遣卡罗琳前,先征得乙国同意
B.麦肯锡在履职期间杀害乙国公民,乙国司法机关不可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C.布莱克与外交人员享有相同的特权与豁免
D.如卡罗琳因车祸意外死亡,其家属在卡罗琳死亡时丧失外交特权与豁免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A正确。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B正确。馆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C错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会计等,享有的一般特权与豁免,但其特权与豁免存在若干限制,如不享有行政与民事豁免,C选项混淆行政技术人员与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的区别。D错误。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且为非接受国国民,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而不是在外交人员死亡时结束。

材料一:2013 年1 月8 日,甲与乙订婚。2013 年2 月1 日,甲父出资200 万元购买了
一套房屋以作为甲与乙结婚的新房,该房屋登记在甲父名下。2013 年4 月8 日,甲与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当日,甲父赠送给甲、乙一辆汽车作为新婚礼物。2013 年4 月9
日,甲与乙住进了登记在甲父名下的房屋。
2014 年2 月10 日,甲驾驶机动车上班途中与丙运输公司的雇员丁驾驶的运输货车相撞,甲当场身亡,此时乙已经怀胎八月。2014 年3 月28 日,甲、乙的孩子戊出生。当日,甲父与乙签订书面协议:“①戊年满十八周岁前,甲父提供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给乙和戊居住;乙居住期间,可以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②作为乙居住、并就该房屋取得收益的条件,乙保证不再婚,以专心抚养戊;乙再婚的,应当向甲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父30万元”。
2014 年6 月1 日,乙将该房屋中的一间房出租给了已,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1 年,租金为6 万。
2015 年7 月1 日,乙再婚。甲父得知后,向乙提出如下请求:①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30 万元;②要求乙返还因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6 万元,并补缴自2014 年2 月10 日以来的乙居住该房屋产生的租金。
材料二:2017 年3 月1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
问题:
1.甲死亡时,关于甲父赠送的汽车,应当如何分割?各权利人各自能够分得份额是多少?
2.应由谁承担致甲死亡的侵权赔偿责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3.甲父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30 万元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
4.甲父要求乙返还6 万元租金的请求和要求乙补缴租金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
5.结合材料二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试论述根据我国民法的要求,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要求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总数不得少于500 字)

答案:
解析:
1.甲父赠送的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分割时,应当首先分割出属于妻子乙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应由妻子乙、甲父、胎儿戊继承,上述继承人处于同一顺位,因此,每人应当分得六分之一。因此,乙可以分得六分之四,甲父和戊各分得六分之一
2.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责任,因丁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权;因为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因此,侵权人承担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不可以。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无效,因此甲父与乙的约定无效。约定无效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甲父要求乙返还6 万元租金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因甲父与乙的约定无效,乙对房屋为无权占有,其乙取得的租金收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但甲父要求乙补缴租金的请求不应当得到支持,乙对该房屋的占有虽然构成占有的不当得利,但甲将房屋交由乙占有、使用的行为属于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因此甲父要求乙补缴租金的请求不应当得到支持。
5.考生答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限制的,均可得分。


2015年张某和郝某进入甲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室外装潢工作,郝某的工资为2000元/月,张某的工资为3700元/月,公司给缴纳五险一金,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11月2日,在进行室外工作中,郝某和张某刷涂料时,因刮大风使脚手架发生严重倾斜,二人均从20米高空意外坠落。因郝某坠落时头部朝下,造成郝某脊柱骨破裂。张某较郝某而言伤情较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入职时郝某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数额为(  )元。

A.160
B.168
C.240
D.280
答案:B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故郝某个人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数额为3500×60%×8%=168(元)。教材P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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