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陕西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发布时间:2021-05-2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陕西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县政府文件规定:到京上访的给予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该县公安局以蔡某到京上访为由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3000元罚款。蔡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并要求审查县政府文件规定。市公安局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将县政府文件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B:审查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合法性
C:审查县公安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D: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答案:A,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在本题中,复议机关市公安局对县政府文件规定无权处理(因为市公安局与县政府是平级关系,前者并非后者的上级行政机关),故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市政府对县政府文件规定有权处理,故A项正确。既然市公安局对县政府文件规定无权处理,故当然无权进行审查,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据此,行政复议中,对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适当性。故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该法第9条至第14条,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才可设定行政处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故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题中县公安局的处罚依据是县政府文件规定,而县政府文件不可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故本题中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效,既然是无效,当然不得作为撤销的对象,故D项错误。

甲国人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间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亨利目前位于乙国领土上,其身份为非法入境者
B、亨利目前位于丙国领土内,丙国有权对其提供庇护
C、丙国有义务将亨利引渡给甲国
D、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
答案:A,D
解析:
关于A,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但使馆仍为乙国领土,只是在此处使馆有其特权与豁免,故A正确。关于D,由于使馆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因此,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故D正确。

2010年3月,甲方将某幕墙工程承包给了乙方,乙方指派丙方为项目经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的两年,丁方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据甲方、丙方、丁方签订的《关于补充协议的付款情况说明》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工程尾款900万元。2017年9月,某仲裁委仲裁以丁方系实际施工人为由,裁决甲方支付给丁方工程尾款900万元。由于甲方没有按时履行义务,丁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方知道后,欲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丁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该仲裁裁决只能由相应中院来执行

B.如甲方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C.乙方作为案外人,只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不能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

D.乙方作为案外人,既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也可以提出不予执行仲裁申请
答案:B,D
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 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 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因此,仲裁裁决的执行并一定全部由中院执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交给基层法院执行。故 A 项说法错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故 B 项说法正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9 条规定:“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申请仲裁或者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二)案外人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本案中,乙方作为案外人,其合法权益有可能遭受损害,故其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故C 项错误, D 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