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普通罪名)

发布时间:2020-10-0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普通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指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

1.构成本罪,“他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是真实自愿出卖自己的人体器官。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或232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

指过失致使他人重伤的行为。

三、猥亵儿童罪

指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

女性强奸男性儿童的,可以成立猥亵儿童罪。

四、强迫劳动罪

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犯本罪而限制人身自由的,只定本罪一罪。在强迫他人劳动过程中,有关人员又对职工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

五、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工矿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

六、非法搜查罪

指非法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1.在经合法授权执行搜查过程中,存在法律手续上的细微瑕疵,或者没有严格遵循搜查程序的,不成立本罪。

2.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七、非法侵入住宅罪

指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妨碍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1.侵入。

1)未经允许,擅自进入。

2)合法进入(包括误入),拒不退出。

2.罪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原则上不数罪并罚,作为牵连犯对待。

3.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八、暴力取证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1.特殊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特殊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

2.转化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这里是指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直接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的情形,不包括被害人因此而自残、自杀)

九、虐待被监管人罪

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1.转化犯: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十、侵犯通信自由罪

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十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1.邮政工作人员犯本罪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十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十三、破坏军婚罪

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十四、虐待罪

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俄、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1.本罪是亲告罪,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杀、自伤,造成死亡或重伤。

2.罪数:

1)行为人故意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死亡的,应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2)情节恶劣的经常性虐待过程中,其中一次产生伤害或杀人故意,进而实施伤害或杀人行为的,则构成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3)由于虐待行为本身而造成被害人的重伤、死亡的,属于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

十五、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十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1)该条并不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手段。

2)内容是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不包括犯罪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B.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
C.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D.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 A项:《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化妆品在价值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消费税,题目中表述为大量的化妆品应理解为超出了价值5000元的限额,应当缴纳消费税,所以A项免征的说法错误。
B项:《车船税法》第3条第2项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据此,武警部队专用巡逻车免征车船税,B项正确。
C项:《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企业所得税,C项正确。
D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若农民张某销售自产的山核桃则免征增值税,但题目中农民张某是在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因而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

甲因购买弟弟的货物而欠弟弟5万元,不久后弟弟因病去世,甲是弟弟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导致债消灭。此种债消灭的方式是()。

A.免除
B.抵销
C.混同
D.提存
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债权债务属于一人即“混同”,甲作为债务人、同时继承了弟弟的债权,因此合同权益也随之终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
B: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C: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监督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D:相对人认为政府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D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故选项A表述正确。该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故选项B表述正确。该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第30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故监督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职责,而不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故选项C表述错误。该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选项D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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