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破损或遗失怎么重新办理?
发布时间:2021-05-03
参加了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各位考生们,大家成绩查询了吗?有没有顺利领取到证书呢?最近有部分考生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土地代理人证书丢了怎么办?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就为大家说明一下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破损或遗失该怎么重新办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如破损或遗失,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2015年后取得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二、2015年前取得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按原人事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取得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开具《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明》。
(一)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明申请表》(具体见附件);
2.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一式一份。
(二)注意事项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2015年以后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申请材料不实、缺失或《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明申请表》填写错误的。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明》制作完成后,将以顺丰快递到付形式寄回。寄送过程中因拒收或信息不全等情况导致无法获取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4A
邮编:100081
联系人:邹如、王健
电话:010-62164081/66562203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大家看明白了吗,希望大家都能好好保管土地代理人资格证书,毕竟是大家付出很多努力,辛苦考下来的。想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考试的信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其他土地
C.教育用地
D.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
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
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B.2009年6月6日
C.2009年6月20日
D.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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