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有些什么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1-08-22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考场规则是什么?必须携带身份证吗?针对这些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以下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报考时提交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不能出示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查对。

三、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四、考生可携带铅笔、橡皮、尺子、钢笔、签字笔、没有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用于答题使用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题意。如遇试题错误和字迹模糊,可举手示意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六、开考时间到,方可答题。

七、考生应在计算机中相应位置作答,在题目答题区域外或草稿纸等非答题区域作答均无效,不得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记为试卷作废。

八、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不得偷看他人答卷或相互核对试卷、答案内容,不得交换答题工具、草稿纸,不得夹带、窥视、抄袭或利用电子设备等作弊,不得冒名代考。考生离开座位前,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回收草稿纸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草稿纸反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回收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监考人员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记录违规情况,并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拍照存证。考场情况记录应由2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

十一、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以宣布其成绩和证书无效,收回证书等。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场规则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

A.市消费者协会
B.商务部
C.上海市税务局
D.县级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
国务院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都是行政机关。消协是行业自律组织。

关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不动产具有基础性的特点,发生权属争议时,在解决过程中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
B.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C.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D.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
E.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处理或者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既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又要体现土地案件自身的特点。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应先采用行政处理的方式,只有对行政处理不服,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继承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继承基于一定的条件而发生
B.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可以成为继承权的主体
C.继承的客体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D.继承的后果是引起死者财产权的转移
答案:B
解析:
B项,继承的主体只能是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继承关系只能发生在相互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者因共同生活而形成扶养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国家、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都不能成为继承权的主体,而只可能成为受遗赠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机关或组织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是(  )。

A.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C.由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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