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申报

发布时间:2021-08-19


土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通过考试并已经成功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后也是和其他注册类考试一样,是需要继续教育的。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告诉大家如何进行2021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的申报,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申报指南》可知: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不少于20学时;其中未成立省级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的地区,继续教育活动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具体承办;

(二).同时具备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员,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三).具备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总人数不少于20名的机构可开展;

内部培训,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通过机构内部培训继续教育不超过8学时;

2021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实行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制度,由中估协或中估协委托省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对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二、申报内容要求

(一).执业风险防范机制,如机构备案管理、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等;

(二).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技术规范等;

(三).不动产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与实务;

(四).其他,如土地资源资产核算、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登录中估协网站“继续教育”栏目中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经密码验证后按照提示进行填报。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申报指南的全部内容,希望看完能对需要进行土地代理人继续教育的考生有所帮助,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随时了解土地代理人最新考试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的是(  )。

A.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
B.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
C.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D.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答案:D
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①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②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并非所有的先履行抗辩权都需要明示。

检查界址点坐标的结果满足精度要求的,保留原(  )。

A.勘丈数据
B.基本资料
C.核对数据
D.地籍档案
答案:A
解析:
检查界址点坐标检查结果满足精度要求的,保留原勘丈数据。检查结果不满足精度要求的,如果对原勘丈数据有把握肯定是明显错误的,或经分析这是由于原勘丈值精度低造成的,则可用红线划去原数据,以新勘丈数据为准。

地籍图根控制网的布设过程中,在建筑物稀少、通视良好的地区,可以布设地籍图根(  )网。

A.双边
B.多边
C.三角
D.单角
答案:C
解析:
在城镇建成区,通常采用导线布设地籍图根控制网。为减少图根控制点的二次扩展,应优先布设导线网,以一个或几个街区为单位,布设一级地籍图根导线网,然后采用二级复合导线或导线网加密。在建筑物稀少、通视良好的地区,可以布设地籍图根三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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