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不来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5-18


小伙伴们想知道2020年山西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和科目吗?已经报考了2020年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赶快了解一下高会考试的相关信息吧!

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2020年9月6日 8:30—12:00。

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采用无纸化方式。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位高会考生一定要重点关注2020年高会新增内容,防止今年考题“考新”,另外教材修订的内容也要适当关注,改变自己头脑中的“旧观念”。除此之外,今年高会教材新增不少近年的热点内容,提醒各位考生对热点予以适当的关注。

备考高会,教材很重要!高会为开卷考试,考试面是很广的,大家在最后一定要回归到教材上去,知道知识点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反馈高会考得偏,其实,考得不偏,但考得细,注重细节考核,所以大家必须熟悉教材。教材新变化的地方要特别关注,是肯定会考的。还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讲义是教材的高度提炼,大家要非常熟悉讲义,把讲义带到教材中去,把教材看透。带着教材进考场,答题的时候就不会有生疏感,也会比较顺手。

在考试时各位小伙伴不仅要掌握命题的归类、答题的技巧,还要特别注意不要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位置(区域)以外答题,否则会按无效答题处理。在答题位置(区域)内出现明显与答题无关记号的,应作为问题答卷,由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作为有效答卷。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以免考试通过了,评审却来不及准备!所以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准备论文哦。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不知道有没有帮到大家呢?如果想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的资讯,还请各位小伙伴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改善原组织结构混乱、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的情况,H公司于2019年进行了治理结构变动,重新对相应组织结构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梳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下述资料,逐项判断H公司对相应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设置是否恰当;若存在不当之处,请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1)股东大会,公司最高决策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3)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5)内部控制职能部门,鉴于H公司正处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初期,因此,没有设立独立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而是由财务部暂行相关职责。
  (6)经理层,是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
  不当之处:股东大会,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理由: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而非决策机构。
  (2)不恰当。
  不当之处:董事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理由:董事会是公司最高的业务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而非最高权力机构。
  (3)不恰当。不当之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理由:审计委员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4)不恰当。不当之处:监事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理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5)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设置不存在不当之处。

按照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分析判断下列企业的各项活动所属的类别:
  (1)甲书店提供网络在线销售服务。
  (2)乙家电生产企业利用外包仓库储存其产成品。
  (3)丙快递公司重整其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的服务能力。
  (4)丁制鞋企业设立特定研究中心专门从事人体工程学和产品生产的研究。
  (5)企业聘请咨询公司为企业进行广告策划。

答案:
解析:
(1)属于基本活动中的市场营销;
  (2)属于基本活动中的出货作业;
  (3)属于辅助活动中的人力资源管理;
  (4)属于辅助活动中的技术开发;
  (5)属于辅助活动中的服务采购。

(2018年)甲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家电产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于2017年8月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计划于2018年4月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年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内部讨论,有关事项如下:
(1)2017年12月,甲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M公司提供重大商业担保的议案》,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表决。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甲公司董事会在表决该担保议案时,执行董事李某(同时为M公司股东)参与表决并投赞成票;董事会会议记录显示,M公司已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形,获得甲公司的担保对M公司持续经营至关重要。
(2)2017年1月,甲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启动家电类用户界面操作技术重大研发项目,并拟在取得研究成果后申请专利。2017年12月,甲公司获悉同行业的乙公司已于2017年11月抢先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类技术的专利,甲公司被迫终止该研发项目。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该研发项目经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批准后实施,审批文件中仅见董事长个人签字;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过程中,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关键信息被黑客截获并出售给乙公司。
(3)2017年1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收到甲公司员工的内部举报信,举报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具有重要性)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2018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N公司管理层与其销售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确实存在串谋虚构2017年度销售收入的行为,导致虚增收入超过3亿元(金额重大)。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1),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2),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3),代A会计师事务所逐项回答:①仅根据资料(3)所涉事项,应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什么类型的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②在给甲公司的内部控制沟通和建议函中,提出与举报投诉相关的反舞弊控制措施。

答案:
解析:
(1)①执行董事李某参与担保方案表决的行为不当。
理由:与被担保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表决。
或:不符合制衡性原则。
②甲公司在M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审议通过担保议案的行为不当。
理由:被担保人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等情形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2.①研发项目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②研发项目相关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根据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重大研发项目的相关文件档案应妥善保管。
③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
或: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
或: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内部报告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级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泄露商业秘密。
或:对于通过网络传输的涉密或关键数据,公司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①发表否定意见。
理由:已有确凿证据表明N公司管理层存在串谋舞弊情形,且对甲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该缺陷应定性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②与举报投诉相关的控制措施:
a.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b.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c.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有效方式,鼓励企业及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甲公司为一家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甲公司就此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该方案要点如下: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2)组织领导。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对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并对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指导。公司设置内部控制专职机构,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手册并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3)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进行“对标”,认真梳理现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配套指引未涵盖的业务领域,不纳入本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范围,不再进行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梳理。
  第二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活动。第三阶段,组织内部控制试运行。公司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强培训等手段,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试运行工作。第四阶段,在内部控制正式运行的基础上,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4)控制重点。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发展实际,在梳理业务流程和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拟重点对研发业务、资金活动和合同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控制。一是规范研发项目审批流程,重大研发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严格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指定一人对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进行集中管理。三是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应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5)自我评价。公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经理层批准后实施。
  (6)外部审计。公司拟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委托该会计事务所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A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部门和审计部门相互独立,各自提供服务,人员不交叉混用。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不存在不当之处。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经理层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的表述不当。
  理由:董事会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配套指引未涵盖的业务领域不纳入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范围的表述不当。
  理由:不符合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不当之处二: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的表述不当。
  理由:公司不仅要识别内部风险,还要识别与控制目标相关的各类外部风险。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重大研发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表述不当。
  理由:重大研发项目由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不当之处二:指定一人对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进行集中管理的表述不当。
  理由:严禁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或: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或:不符合制衡性原则的要求。)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经理层批准后执行的表述不当。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表述不当。
  理由:无法保证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或: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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