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1-05-17)

发布时间:2021-05-17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A酒厂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为( )。【客观案例题】

A.9523.19元

B.9612.31元

C.9654.21元

D.7634.04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4):增值税进项税=6960÷(1+13%)×13%=800.71(元)业务(5):增值税进项税=540×9%+780=828.6(元)业务(6):核定抵扣进项税计算过程:高粱耗用数量=5.5×2.6=14.3(吨)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14.3×3650×13%/(1+13%)=6004.73(元)当期进项税=800.71+828.6+6004.73=7634.04(元)

2、业务(5)应纳消费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0.09

B.0.08

C.0.05

D.0.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0.6÷(1+13%)×5%=0.03(万元)

3、以下按照“其他酒”10%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以蒸馏酒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的配制酒

B.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的配制酒

C.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

D.调味料酒

E.果啤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2)酒精度低于38度(含)。文件同时规定,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所以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征收消费税;E选项按照啤酒的税目、税率征收消费税。

4、该厂来自广告公司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380.95

B.2830.19

C.4128.44

D.5752.2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2017年12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销项税=50000÷(1+9%)×9%=4128.44(元)

5、某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2015年9月将自产的低档洗发水(不含税价7万元)全部和自产的高档化妆品搭配成成套化妆品5000套,当月对外销售成套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价14万元;销售中低档自产护发素,取得不含税价款9万元。该公司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单选题】

A.4.89

B.4.92

C.4.36

D.4.2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化妆品公司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14×30%=4.2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股东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股东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属于股东直接诉讼
B.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股东间接诉讼三种
C.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应以公司名义起诉
D.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应以股东名义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股东代表诉讼即为股东间接诉讼。所以选项B错误。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以选项C错误。

J国公民罗斯在我国D市因涉嫌走私毒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罗斯在D市期间向市内酒吧、音乐节举办场所大量贩卖从J国走私过来的冰毒,共计200千克。D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D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向D市法院提起公诉。经过D市法院的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走私毒品罪判处罗斯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下列关于本案的刑事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涉及到外国人,应由检察院予以立案侦查
B.本案D市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C.本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应由D市公安局提起公诉
D.本案涉及到毒品,应有专门法院进行审理
E.本案涉及毒品数额巨大,应有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程序。选项A、D、E的说法没有合法依据。公安机关无权提起公诉。所以选项C错误。

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

A.境内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E.境外个人
答案:A,C
解析: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率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
  (1)1日~24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60000元。
  (2)25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560000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80000元。
(3)27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B款金项链20条,收取含税加工费5800元,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0000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
(4)30日,将新设计的C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项链耗用黄金500克,不含税购进价格270元/克,无同类首饰售价。


要求:要求:回答业务(2)应纳消费税( )元。

A.9401.71
B.28000.00
C.33333.33
D.24778.76
答案:D
解析:
应纳消费税=560000÷(1+13%)×5%=2477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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