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09-27)

发布时间:2020-09-27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八章 关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B.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C.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D.根据《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关税税率,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属于基础性内容,很多考生容易混淆,此类题目没有捷径,唯有熟记。

2、在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如果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 )。【单选题】

A.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B.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0.3‰计算保险费

C.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D.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5‰计算保险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如果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3、按海关现行规定,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 )内,向纳税人补征关税。【单选题】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补征关税的期限是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4、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及境外运保费折合人民币为570万元,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核属实的进口后装配调试费用30万元,该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6%,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的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缴纳关税税款。海关应对其加收滞纳金( )元。【单选题】

A.0

B.171

C.180

D.18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货物进口后的装配调试费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为570万元;关税税额=570×6%=34.2(万元)。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该公司应于10月24日前纳税,该公司25日纳税滞纳1天,滞纳金=342000×0.5‰×1=171(元)。

5、某演出公司进口舞台设备一套,实付金额折合人民币185万元,其中包含单独列出的进口后设备安装费10万元、中介经纪费5万元;运输保险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期同程运输费计算的运费25万元。假定关税税率20%,该公司进口舞台设备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单选题】

A.170万元

B.200.6万元

C.175万元

D.200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金额,包括货价、支付的佣金(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买方负担的包装费和容器费、进口途中的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进口后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关税完税价格=185-10+25+(185-10+25)×3‰=200.6(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及期间起算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不得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C.兑付国债本金和利息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本考点2020删除)
D.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E.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B,C,D,E
解析:
(1)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2)选项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3)选项C: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4)选项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5)选项E: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B:企业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作各方可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C: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可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加计扣除额度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不同项目分别归集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E: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
答案:B,D,E
解析:
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进行区分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允许加计扣除;对于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2017年)甲、乙、丙3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份额转让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甲之份额转让条件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转让其份额必须经乙和丙一致同意
B.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甲将其份额转让给丁之后,甲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即不再承担责任
D.丁购得甲转让的份额之后,丁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E.若甲欲将其份额转让给乙,则无须征得丙的同意
答案:A,B,E
解析:
(1)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伙协议无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选项B正确)。(2)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选项E正确)。(3)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错误)。(4)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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